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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洪德七巷小学介绍:
我们学校是海珠区的一所小学校,有11个班,29名教职工,其中校长1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高级教师14名。在上级领导的关心下,我们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1999年获“珍珠杯”英语课堂评价二等奖;2001年获“海杯”英语课堂教学评价三等奖;在全区教学质量抽样测试中取得一定进展;学生们参加了全区的田径比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学生尊重教师和纪律,重视学校的文明评课活动,具有良好的心理面貌。学校领导和教师能否团结协作,重视教学改革创新,重视教学科研,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让学校更好地
广州市海珠区洪德七巷小学招生?
2013年广州市初中择校参考资料:广州市海珠区洪德七巷小学招生信息
2013年,海珠区小学招生工作即将启动,我区将按照“统一招生、积分申请、学位统筹分配”的办法开展工作。现将有关规定公布如下:
一、申请人和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我区今年小学入学年龄在6周岁以上,即出生的儿童200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下同)在海珠区有户口,尚未入学的,必须申请入学。
(2)具有广州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暂住海珠区的适龄儿童(已安排永久性搬迁的不在本范围内)可在我区申请入学。
(三)海珠区无户籍,但居住在海珠区,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政策,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4)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和海珠区境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外籍适龄儿童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注:对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严重残疾适龄儿童,请向所在小学申请学位,对轻度智障适龄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海珠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奇能学校)。地址:怡乐路新丰黄16巷8号)。
因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者免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申请学位的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报海珠区教育局审批,可以延期一年。
二、学位申请时间
2013年5月11、1日2、13日(1241周),共三天。
每日办公时间:上午8:30至上午11:30
下午2:30至下午4:30
三、申请学位办法
符合今年海珠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指定的小学申请学位,填写《学位申请表》申请学位时,必须携带适龄儿童原件、复印件及下列证件:
(1)海珠区户籍人员携带:1.户口簿;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3.户籍房产证或购房抵押合同;出租房屋的,使用市房管局批准或符合相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申请学位的子女父母的唯一住所);4.2013年体检表;5.儿童接种证明;6.如果您已经办理了个人身份证,请同时提交。
(2)具有广州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临时迁入海珠区的,应当持有:1.户口簿;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3.有效的拆迁协议公证书;4.原住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5.有效暂住证;6.2013年体检表;7.儿童接种证明;8.学龄儿童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3)海珠区无户籍的适龄儿童,应携带:1.出生证明;2.父母的独生子女证或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3.父母及适龄儿童户口簿;4.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我区借款的证明;5.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暂住证(广东省居住证);6.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父亲或母亲为我区环卫工人的,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临时工子女入学证》和环卫工与海珠区环卫局连续两年以上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环卫工人连续两年购买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7.2013年体检表;8.儿童疫苗接种证明;9.学龄儿童申请了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iv)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和外国籍学龄儿童应携带:1.学龄儿童的身份证(护照);2.学龄儿童家长的身份证(护照);3.居留登记表;暂住公安派出所适龄儿童境外人员(合法居留签证);4.广州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区居民在学习期间对非广州适龄儿童承担监护义务的公证书;5.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临时监护人的书面申请书;6.临时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同一户籍地址的房产证或购房抵押合同;出租房屋必须提供经广州市房管局批准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作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住所;7.2013年体检表;8.儿童接种证明。
注:
1、有下列条件的华侨子女,可享受政策性助学贷款待遇:由中国使领馆或适龄儿童居住国使领馆核发,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具有华侨亲属关系证明的地位和特点。
2、台湾同胞子女凭《广东省台胞子女入学证明》和海珠区台办《台胞证明》享受政策性助学贷款待遇。
(五)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今年必须携带《广州市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表》。(海珠区幼儿园适龄儿童,可从幼儿园借阅今年3月的体检资料)
四、入学办法
(一)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海珠区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分布与生源分布不匹配,就近招生与所辖学校学位数量相结合的原则,统一小学招生工作,一些适龄儿童将从指定申请学位的学校转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普通学生将全额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II)6月9日招生学校发布了学位分配通知。
五、新生报名时间:
6月16、17日,家长持学位申请所需的学位分配通知书及相关证明,带适龄儿童到招生学校进行简单的学前谈话及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见《学位分配通知》
六、相关事项;
(1)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二)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意见》:“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学位按实际居住地分配,原则上“人与户一致”,申请户口所在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同住一户,如果被认定为择校生,故意违反人与户一致原则的,将分开处理。
(3)家长填写表格时,必须按照栏目内容正确填写,字迹要规范、整齐。联系地址如有变更,请在备注栏填写变更后的联系地址。
(四)广州市中小学生学籍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学龄儿童家庭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办理个人身份证。详情请登录广州市公安局金盾网站。
(五)根据《广州市儿童进幼儿园(托儿所)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接种证入学考试和补充接种工作要求,所有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在9月入学前必须进行预防接种证检查2013年1月。详情请咨询您居住的疫苗接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