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申请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小学。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小学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020-34249667,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一峰中街13号。欲知详情,请浏览官方网站网站:。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小学怎么样?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小学收多少钱?
图书杂费253普通学生753
本信息源网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致电我们。有关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小学的更多信息,请参见以下内容: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小学简介: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小学原名天心坊小学,已有50多年的历史。学校建筑面积4747平方米,拥有宽敞明亮的教室、办公室、专用房、标准篮球场和360平方米的风雨场。现有计算机教学平台18个,教学设施设备齐全,逐步实现教育资源均衡、规范、现代化配置。
多年来,江南大道中小学坚持“德育第一,全面发展”的思想,建立了完善的德育三结合网络。近年来,我们以思想课教学为突破口,确立了“重视科学研究,促进学校整体教学水平提高”的道路。许多教师在市、区教学竞赛中获奖。
多年来,江南大道中小学坚持“德育第一,全面发展”的思想,建立了完善的德育三结合网络。近年来,我们以思想课教学为突破口,确立了“重视科学研究,促进学校整体教学水平提高”的道路。许多教师在市、区教学竞赛中获奖。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州市初中择校参考资料: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海创路:永隆南村社区;江南中街:复兴社区、江宝社区、贵德东社区、太升街前进路12-36号,万松园社区(江南大道中101-149号);滨江街道:益丰社区
海莲路小学招生地点:益海社区、桥东社区、海阴南社区、东阴社区、银华大厦
招生方式:区招生,择校
2013年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小学招生简章
一、申请人及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今年我区小学入学年龄在6岁以上,即8月以前出生200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下同)。凡在海珠区有户口但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申请入学。
(2)具有广州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暂住海珠区的适龄儿童(已安排永久性搬迁的不在本范围内)可在我区申请入学。
(三)海珠区无户籍,但居住在海珠区,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政策,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4)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和海珠区境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外籍适龄儿童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注:对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严重残疾适龄儿童,请向所在小学申请学位,对轻度智障适龄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海珠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奇能学校)。地址:怡乐路新丰黄16巷8号)。
因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者免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申请学位的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报海珠区教育局审批,可以延期一年。
二、学位申请时间
2013年5月11、1日2、13日(1241周),共三天。
每日办公时间:上午8:30至上午11:30
下午2:30至下午4:30
三、申请学位办法
符合今年海珠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指定的小学申请学位,填写《学位申请表》,申请学位时,必须携带适龄儿童原件、复印件及下列证件:
(一)海珠区户籍人员应携带: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3.购房房地产证或抵押合同的户口簿;经市房管局批准或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为申请学位的子女父母的唯一住所);
4.2013年度体检表;
5.儿童接种证明;
6.如适龄儿童已申请个人身份证,请一并提交。
(2)具有广州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暂住海珠区的,应携带: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有效的拆迁协议公证书;
4.原住宅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5.有效的暂住证明;
6.2013年体检表;
7.儿童接种证明;
8.如适龄儿童已申请个人身份证,请一并提交。
(3)海珠区无户籍适龄儿童应携带:
1.出生证;
2.独生子女证或广东省流动人口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3.父母、适龄儿童户口簿;
4.我区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借阅证明;
5.我区适龄儿童父母暂住证(广东省居住证);
6.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父亲或母亲为我区环卫工人的,颁发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临时工子女入学证》和环卫工与海珠区环卫局连续两年以上签订的劳动合同;环卫工人连续两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2013年体检表;
8.儿童疫苗接种证明;
9.学龄儿童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iv)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和外国籍学龄儿童应携带:
1.学龄儿童的身份证(护照);
2.学龄儿童家长的身份证(护照);
3.暂住公安派出所适龄儿童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4.广州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区居民在学习期间对非广州适龄儿童承担监护义务的公证书;
5.非广州适龄儿童随当地户口临时监护人的书面申请登记;
6.临时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同一户籍地址的房产证或者购房抵押合同;房屋租赁应当提供经广州市房管局批准或者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住所;
7.2013年体检表;8.儿童接种证明。
注:
1、有下列条件的华侨子女,可享受政策性助学贷款待遇:由中国使领馆或适龄儿童居住国使领馆核发,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具有华侨亲属关系证明的地位和特点。
2、台湾同胞子女凭《广东省台胞子女入学证明》和海珠区台办《台胞证明》享受政策性助学贷款待遇。
(五)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今年必须携带《广州市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表》。(海珠区幼儿园适龄儿童,可从幼儿园借阅今年3月的体检资料)
四、入学办法
(一)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海珠区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分布与生源分布不匹配,就近招生与所辖学校学位数量相结合的原则,统一小学招生工作,一些适龄儿童将从指定申请学位的学校转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普通学生将全额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II)6月9日招生学校发布了学位分配通知。
五、新生报名时间:
6月16、17日,家长持学位申请所需的学位分配通知书及相关证明,带适龄儿童到招生学校进行简单的学前谈话及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见《学位分配通知》
六、相关事项;
(1)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二)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意见》:“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学位按实际居住地分配,原则上“人与户一致”,申请户口所在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同住一户,如果被认定为择校生,故意违反人与户一致原则的,将分开处理。
(3)家长填写表格时,必须按照栏目内容正确填写,字迹要规范、整齐。联系地址如有变更,请在备注栏填写变更后的联系地址。
(四)广州市中小学生学籍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学龄儿童家庭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办理个人身份证。详情请登录广州市公安局金盾网站。
(五)根据《广州市儿童进幼儿园(托儿所)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接种证入学考试和补充接种工作要求,所有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在9月入学前必须进行预防接种证检查2013年1月。详情请咨询您居住的疫苗接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