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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龙岭学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1 03:09:25 浏览次数: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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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龙岭学校怎么样?

深圳市龙岗区龙岭学校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市财政、物价、教育等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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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龙岭学校简介:

龙陵学校成立于1988年8月,原名龙陵小学。2000年1月,经上级部门批准([2000]sdjhz.1号),龙陵小学改建为龙岗区第一所国有民办学校。2001年9月,初中部增设,校名改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岭学校。

龙陵学校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中心。占地面积(12555)50000平方米。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它是学生们学习和娱乐的理想场所。

龙陵学校拥有现代化的办学条件,43个专用功能室,1台教师办公电脑,每个班级都有多媒体教学平台。这是一所九年制学校,设备设施齐全。

龙陵学校实行日读与寄宿相结合。有3300多名学生和68个班级。小学有46个班,2200多名学生;初中有22个班,1100多名学生。

龙陵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教师。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现有教师153人,平均年龄31岁,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100%,本科以上学历占5%,高级教师3人,中级以上职称42人。教师专业水平较高。2007年,在龙岗区民办学校专业水平测试中,小学、初中获一等奖。

龙陵学校坚持“一切为了学生的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注重学生的发展潜力,从2007年11月起全面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从2009年2月起,全面推进“成功教育”实施“每天都有一点进步”,“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共存,学会做事”的发展战略,旨在让每一个学生成功,成为最好的自己。

龙陵学校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教学质量始终位居龙岗区前列。近年来,在龙岗区小学六年级统一抽查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平均分、合格率、优良率均位列龙岗区、布吉街前三名;2009年、2010年,学校荣获初中优秀教学质量奖龙岗区两次;2012年深圳市高中入学考试,该校初中部1人考831分,3人考700分,48人考600分。

在各级政府和董事会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教职工的不懈努力,龙陵学校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2002年11月被评为区一级学校;2003年8月被评为“园式、园式”单位2003年12月被评为深圳广播体操示范学校;2004年8月被评为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同年10月被评为龙岗区德育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6月被评为深圳市一级学校;2006年10月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2008年和2010年两次荣获龙岗区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先进单位;2009年荣获龙岗区民办学校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同年获深圳市中小学办学效益奖;2010年12月荣获深圳市书香校园称号,同时荣获2010年龙岗区民办教育先进单位;2011年3月荣获深圳市2007—2010年民办中小学规范优质办学奖,同9月荣获2011年龙岗区教育系统先进单位;2012年3月荣获2011年龙岗区民办教育先进单位;2012年8月荣获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1年度工伤预防先进单位。

龙岭学校由深圳市儒天祥实业有限公司承办,该公司实力雄厚,除本校外,还办有龙岗区东方半岛小学、万科第五园幼儿园、中海月朗苑幼儿园和城市花园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龙岭学校招生情况?
2013深圳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深圳市龙岗区龙岭学校招生信息

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龙岭学校招生范围
公办班:一村、大靓、细靓、长龙、大陂头、国都花园、宝龙大厦、石龙坑、三村、龙岭山庄、东心岭、荣华楼(仅限深户籍学生填报)

2013深圳市龙岗区龙岭学校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
3.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学位申请方法
1.按地点申请学位。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按学区招生,学生按学区申请学位。为了申请学位,必须填写四名志愿者。第一志愿必须填写在居民区的公立学校。第三、四志愿(1257人)由全区公办或民办学校由家长自由选择。必须至少填写一所私立学校。各学校的招生地点和查询电话可在本指南或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网站(http://lgjjk.sz.edu.中国大陆/)。
2.在互联网上。家长登录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网站,点击“家长服务频道”栏中的“小一报名”,输入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并选择进入学校,确认后直接保存信息完成联机预测名称。
3.向学校提交申请学位的材料。家长应向居住区学校(第一志愿学校)提交学位申请所需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校经学校审核后予以受理。家长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校不予受理:
(1)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实;
(2)未进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新生:
(3)家长提供的证明内容与网上预测姓名填写的信息不一致;
(4)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是第一志愿学校的未按规定填写申请表。

三、学位申请材料
1.深圳市注册适龄儿童
●儿童出生证明;
●户口簿;
●住房证明。也就是说,房产证或购房租赁合同等材料在学校的招生范围内。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出生证明、公安部门核发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家庭登记证、深圳市居住证;
●本市有效的房产证和父母购房合同,或登记以及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材料;
●父母持有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父母所在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核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原户籍所在乡(镇)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校联系函。

3.对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在申请学位时,除上述要求外,还应提供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网上预测名称填写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核对,申请表核对,并收到证明材料A4复印件。祖居、军工生产用房、集资用房、自建用房、集体宿舍专用房的原居住证明材料,由学校核对保存备查,并核对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学校联系函,由学校保存。

四、学位申请材料说明
(I)住房材料(提供以下任何材料)
1。房产证及购房合同:提供市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房产证原件已购买,抵押在银行的,需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购房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含国土部门备案号)和付款发票原件(含国土部门统一样本)。
权利人不是父母,而是祖父、祖母、祖父母的,学生必须与祖父、祖母、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或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按照《特殊住房法》
2处理。租赁证明(或合同):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赁期限原则上一年以上,自2013年4月1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出租区是一套完整的。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这房子是住宅用的。
3。宗祠、军宅、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统称专用房)信息:
(1)宗祠属于原居民的,由辖区居委会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2)祖籍房屋属于军用房屋类别的,应当提供房屋军用房产证或者军用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辖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具有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宿舍类,宿舍应属于合法住房并取得房地产证。适龄儿童、青少年的父母应当提供所在单位和居委会出具的房地产证明、住房证明复印件。
(4)属于集资性住房的,应当出具购房收据或者购房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证明材料。
(5)学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行建房的,应当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房屋不属于“违法查处拆迁”对象的证明材料。

(II)就业和社会保障证书
1。就业和社会保障证书是指社会保障证书(深圳市社会保险证书)。
2。提供未在深圳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中至少一人的社会保险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终止社会保险的,还应当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有关证明。

(III)营业执照副本
1。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
2。母公司或者法定监护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投资人(合伙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但工商营业执照上没有名称的,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业务信息单,业务信息单上必须有母公司或法定监护人的姓名。

(四)学校联系函
学校联系函(样本)可在我局基础教育处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五、招生办法
是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在校生人数、家长自愿申请的顺序和高中、低学区分数的顺序,直至招生结束。

具体办法:
1.本市户籍学生享受平行志愿待遇,安排第一批录取。即注册学生学区成绩低于第一志愿学校(居住区学校)录取分数线,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居住区学校)录取,成绩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他们可以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等等。
2.未在深圳注册的学生将按其意愿顺序录取。计划完成后,当校方记录第一志愿和第三、四志愿(1257名)学位学生时,将记录第二志愿非深圳户籍学生,以此类推。
3.同一志愿或同一批申请者,按分数顺序录取。
4.同一志愿(含同一批次)成绩相同的,按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广汇户籍-国内非深圳非广汇户籍顺序录取;
5.同一志愿(含同一批)分数相同、户籍类型相同的,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深圳户籍类型,其余在学区内录取,连续居住年限按顺序安排,居住时间长的优先录取;无深圳户籍的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按缴纳工伤保险年限或营业执照营业时间优先录取。

六、生源分流办法:
在自愿生源分流的基础上,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家长是否填写并服从安排,进行公学位生源分流。
未按意愿安排公办学位,由家长填写并服从安排的,由教育部门转送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安排学习。没有公办学位调整安排的,由家长填报的民办学校报名。父母不入学的,由父母选择民办学校。
未按意愿安排公办学位,家长不服从安排的,教育部门不予调整和安排其他公办学位,接受家长填写的民办学校。如果私立学校不被录取,家长会选择私立学校自主学习。

七、学区积分法
我区按学区积分等级实行学位排队制度。学区积分由基本分和加分两部分组成。满分是100分。
1.基本分:
根据申请学生在学区的生活状况和户籍类型,基本分有七类。每名申请学生可获得与相应条件相对应的一个基本分数。
第一类基础分为100分,前提是龙岗户口、学区购买(父母或监护人拥有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二类基础分为95分,在深圳市其他地区户籍的前提下,学区购买(父母或监护人拥有学区的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基础基本分为90分,但学区有户籍、父母或监护人承租住房或有特殊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祖籍住房、宿舍、军工生产住房、祖父母或祖父母具有学区的合法产权的,产权份额大于50%;
第四类依据80分,前提是学区户籍不深,学区有购房(父母或监护人产权相同)
第五类依据75分,但龙岗户口所在地、父母或监护人所在学区出租或有特殊住房的;
第六类依据分为70分,但有深圳市其他学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所在学区出租或有特殊住房的;
第七类基础分为60分,前提是有非深圳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的

2.加分:
加分分分分为两个标准,即深圳户籍学校的加分标准为学生及非深圳籍学生。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深圳市户籍学生:根据申请人家庭在学区的连续居住时间(月),每满一个月加1分(1249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为:房地产证申请材料提交之日为房地产证签发之日;租赁证(或合同)申请材料提交之日为租赁证(或合同)签发之日登记备案;特殊住房申请材料提交之日为学生家长迁入学区之日。居住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日。独生子女得2分。
非深圳籍学生:加分按申请学生在深圳的父母(或监护人)累计缴纳社会保障工伤保险时间或营业执照载明的营业时间计算,每多支付一个月或营业年度加0.1分。计算方法是:如果父母双方都提供社会保障,他们不会累加双方,而只填一方。截至2013年4月1日,社保工伤保险累计时间或企业营业执照设立时间不足12个月(含12个月)的,不增加;超过12个月的,扣减总月数12个月。独生子女得2分。

3.注:
(1)被列入二类一、基本子范围的学生,在学区安排所有学位时,原则上不得加分;
(2)无论是深圳独生子女还是非深圳家庭,都应提供不同的证明。非深圳适龄儿童为独生子女的,在计划生育证明上注明为独生子女,同时提供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对深圳适龄儿童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
(3)家长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后,计算机系统会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内容自动给家长打分。只有经资格审查部门批准的分数线才能作为学位排队的依据。
(4)家长对核定分数有异议的,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复核。教育主管部门接到家长书面复查申请后,可会同学校和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八、免费学习资格考试信息
申请学位的家长提交的信息和网上填写的信息,由各职能部门审核。只有通过考试并获得学区分数线批准后,他们才能加入学位排队等候入学。未通过考试且未通过学区分数线审批的家长,可向学校申请复试。学校根据职能部门批准的不合格原因,决定是否受理复审申请。因下列原因,经确认职能部门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受理复审申请:
1.居住证职能终止,或者未发现。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证号不存在、过期、地址错误、产权人不是监护人(或祖宗)。
3.租赁凭证(或合同)的凭证号不存在,或者房屋的承租人、出租人不准确,或者房屋地址不准确,或者房屋用途不是住宅,或者租赁期限不准确,或者房屋面积不是一套完整的。
4.目前社保缴费中断,或者电脑号码不存在。
5.营业执照副本过期、未经年审或者经营者不一致的。
6.计划生育证已经过期,或者没有该证号,或者出具该证的子女姓名不符,或者父母姓名不符,或者信息不符。

九、学位申请室制度试点学校
今年,我区将继续实行学位申请室制度。目前,试点小学有龙城小学、青林小学、实验学校、新亚洲学校、龙岗外国语学校小学、半田花城小学和布吉科苑小学。学位申请室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学区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子女申请学位,就像一套公寓有多个子女申请学位一样,他们必须是同一个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入学的子女未从学区学校毕业的,在子女毕业前,不得将住房信息作为其他子女学区学位申请信息。如果在上述7所试点学校,学区内有多个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学校只能接受一个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
如需查询学位室是否在使用,请在报名期间携带相关住房材料到申请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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