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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同福东路第二小学(同福东二小)简介:
海珠区同福东第二小学是一所有50多年历史的学校,已经多次改名。1983年9月1日,同福东路第二小学正式成立。我的前任是一所很小的学校。校舍都是平房。1951年8月区教育局接管后,政府和教育部门不断对校舍进行投资、改建和扩建。学校占地面积2033平方米,其中校舍1533平方米,教辅用房1344平方米。共有14个班,35名教职员工,550名学生。在区教育厅的大力支持和多方筹集资金下,学校购置了一批新设备,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学校焕然一新。学校拥有宽敞明亮的图书馆、机房、电教城、自然室、多功能会议室等教学用房。1991年,得到区教育局的大力支持。北楼投资巨大,由三层改为两层,增加了五间教室。学校从27个教学室增加到32个,从14个班增加到20个班。2000年,在区教育局的支持下,投入6万余元,用水磨石铺操场,用防滑砖铺北楼走廊,不仅美化了校容,还改善了办学条件。通东第二小学有一支团结协作、奋发有为的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树立了良好的校风和班风。老师和学生是团结和积极的。学校的电化教学在区学校中名列前茅。近年来,该校在办学水平评价中荣获二等奖一、,并在多方面受到高等教育部门的好评。
广州市同福东路第二小学(同福东二小)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州市儿童升学小学选拔参考材料:广州市同福东路第二小学招生信息
2013年广州市同福东路第二小学招生简况
招生目标:6岁以上适龄儿童旧
招生计划:5个班
一、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3日11、12、,
8:30-11:30和下午2:30-4:00。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
能够提交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当地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学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地产,需要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经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住。
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延期期满后,应当立即入学。
因主观原因分居的,父母应及时将家庭转移到子女监护人(父亲或母亲)不动产所在地登记,使家庭一致,并在不动产所在学校登记。
(2)具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轻度智障儿童。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没有本市户口,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详见附件)。该地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流动人口子女在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但未入学的。
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对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I)对于与父母居住在该地区的学龄儿童,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其父母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是最近购买但尚未办理的,则提供税务综合发票和购房合同);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页);
3、儿童免疫证明。
(II)与祖父母住在同一地区的学龄儿童需要提供:
1、房产证;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
3、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三)租赁家庭适龄子女应当提供:
1、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本区父母、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同时提供户口本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IV)实际居住在该地区的被拆迁户子女应提供:
1、拆迁协议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正面户籍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在上述情况下,除本区适龄儿童居住地为父母的完整房产外,还应提供该居住地为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住房安排证明可由子女父母双方单位等出具,无工作单位的可出具失业证明)。
四、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我区管辖范围内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需提供:
1、相应证明分类清单中的类别;
2、监护人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3、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明;
4、监护人计划生育证明;
5、儿童免疫证明。
五、入学方式和注册时间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学位分配通知由注册学校或指定学校的家长于6月9日收到。
(2)新生登记将于6月17日举行。届时,家长将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补办登记时间为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及所需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