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申请广州市新港路小学。广州市新港路小学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020-34228510,注册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20号。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官方网站:。
广州市新港路小学怎么样?
“当然,新港路小学不错。我是刚毕业的研究生。硬件设施很好。我们班有四个学生。这只是我们的课。其他的班级还没有计算。六个人去了第六中学的总部,两个人去了珠江中学。我们班有46人,大部分人上了97中学的绿翠。新港路小学的老师很细心。在楼上,他们说只有个别老师会扭学生的耳朵。老师们都很细心,只要你做错作业,我们都会教你改正,特别是梁建清老师,她教得很好。在她的领导下,我们班的语文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当然,有很多好老师。”
广州市新港路小学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图书杂费:普通学生290人,借读学生7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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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新港路小学简介:
广州市新港路小学成立于20世纪70年代初,校园位于中山大学。之后,由于校园搬迁,学校关闭。学校于1984年8月重新开学。新港路小学是海珠区一所区级学校。学校位于新港西路,具有很强的教育背景。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现有教学班18个,学生760余人,教职工44人。学校教师高尚、团结,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其中高级教师29人,本科学历9人。一人被评为粤南优秀辅导员,20人被评为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多人被评为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多篇教师论文被评为国家、省、市、区三级教师。学校和社区各单位建设了十多年的综合实践基地,构建了成功的社区教育网络。学校与周边科研单位签订了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协议,充分利用社区医学科研单位丰富的资源,拓展了学校的教育空间,形成了学校独特的教育教学优势,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全国数学竞赛获奖39人,市级以上各类竞赛获奖276人。2003年,我们学校将按照市级标准在原址重建。在不久的将来,一所崭新的现代化学校将在你的眼前展现。新港路小学全体师生将肩负起时代的重担,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广州市新港路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州市初中择校必备参考资料: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路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本部)立新社区;绥化社区;海阳社区新港西路152-164号(双号牌);怡乐社区新港西路105号;南京社区;海康社区新港西路143-157号(门牌号)。
对口中学:绿翠中学、97中学、94中学、52中学、赤岗中学、裘德中学
招生方式:区招生择校
海珠区新港路小学2013年招生简况,广州
一、申请者和入学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今年我区小学入学年龄在6周岁以上,即200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下同)。凡在海珠区有户口但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申请入学。
(2)具有广州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暂住海珠区的适龄儿童(已安排永久性搬迁的不在本范围内)可在我区申请入学。
(三)海珠区无户籍,但居住在海珠区,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政策,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4)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和海珠区境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外籍适龄儿童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注:对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严重残疾适龄儿童,请向所在小学申请学位,对轻度智障适龄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海珠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奇能学校)。地址:怡乐路新丰黄16巷8号)。
因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者免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申请学位的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报海珠区教育局审批,可以延期一年。
二、学位申请时间
2013年5月13日11、12、(星期一,1252)共三天。
每日办公时间:上午8:30至上午11:30
下午2:30至下午4:30
三、符合海珠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办法
,其父母必须在按规定时间到居住地指定的小学申请学位,填写《学位申请表》,申请学位时,必须携带适龄儿童证原件、复印件及下列证件:
(1)海珠区户籍人员应携带: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计划生育服务证);
3.房屋户口的房产证或者抵押合同;经市房管局批准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房屋为申请学位的子女父母的唯一住所);
4.2013年体检表;
5.儿童接种证明;
6.学龄儿童已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2)具有广州市户籍,临时迁入海珠区的,应当持有: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有效拆迁协议公证书;
4.原住宅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5.有效暂住证明;
6.2013年体检表;
7.儿童接种证明;
8.如果学龄儿童已申请了个人身份证,请同时提交。
(3)海珠区无户籍适龄儿童应携带:
1.出生证;
2.独生子女证或广东省流动人口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3.父母、适龄儿童户口簿;
4.我区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借阅证明;
5.我区适龄儿童父母暂住证(广东省居住证);
6.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父亲或母亲为我区环卫工人的,颁发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临时工子女入学证》和环卫工与海珠区环卫局连续两年以上签订的劳动合同;环卫工人连续两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2013年体检表;
8.儿童疫苗接种证明;
9.学龄儿童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iv)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和外国籍学龄儿童应携带:
1.学龄儿童的身份证(护照);
2.学龄儿童家长的身份证(护照);
3.暂住公安派出所适龄儿童境外人员居留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4.广州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区居民承担监护义务的公证书非广州适龄儿童学习期间;
5.具有当地户口的非广州适龄儿童临时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6.临时监护人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或购房抵押合同户籍地址相同;房屋租赁,须提供经广州市房管局批准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住所;
7.2013年体检表;8.儿童疫苗接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