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申请广州市萝岗区禾丰小学。广州市萝岗区禾丰小学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020-02087338122,注册地址:广州市萝岗区鹤峰一街8号。更多信息,请参见官方网站:。
广州市萝岗区禾丰小学怎么样?
应该说它具有农村学校的特点。学校的硬件设施实在看不见,基本上没有。但城乡差距不可能是这样。但是,教育的问题并没有下降,因为这里的孩子很努力,老师也比较负责,所以在整体学习上没有因为物质上的差距而出现差距。
广州市萝岗区禾丰小学收多少钱?
图书费:普通学生253人,借读学生7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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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萝岗区禾丰小学简介:
广州市萝岗区禾丰小学成立于1958年。服务于革命老区、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鹤峰村。是典型的山村小学。
鹤峰小学地处8个自然村的中心,后面是黄岐山,风景优美,环境优美。近年来,由于村民“优先发展教育”意识强,纷纷筹集办学资金,加大教育投入。截至目前,学校拥有教学楼、综合楼、标准运动场和各类专用教学室。校园布局合理,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有机分离;学校占地14192平方米,校舍2740平方米,操场5822平方米,绿地2632平方米。如今,校园绿树成荫,自然环境优美,校园花圃融为一体;环境美、艺术美、自然美的结合,确实是教学和教育机构的好去处。
鹤峰小学是一所六年制学校,九个班,368名学生。学校坚持培养“四有”的宗旨,继承革命传统,形成了“文明、美丽、现实、进取”的良好校风。确立“德育为先、智育为先、五育并举、和谐发展”的办学目标,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立足于学生的今天,关注学生的未来,为培养新时代的人才打下良好的基础。
鹤峰小学重视道德教育,建立“十个坚持”的道德教育常规,强调以“五个坚持”为主导的社会公德、文明行为、遵纪守法、环境意识、交通安全、良好生活态度、健康意志和品格教育爱的教育。学校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行“三本”的启发式课堂教学模式。要从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教学结构、教学方法等方面抓好研究,促进教学,优化课堂教学,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
两年来,在萝岗区教育局的支持下,我们学校招聘了一批专职教师,提高了教师水平,增加了一批新型现代化教学设备,改善了教学环境。
现在学校将根据中心村的建设调整布局,计划明年搬进新学校。之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提高教师的教学专业水平,着力于学生素质教育,形成全面发展的特色教学,向区级学校迈进。
广州市萝岗区禾丰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州市初中择校参考资料:广州市广州市萝岗区禾丰小学
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符合政策招生计划的鹤峰居委会辖区适龄儿童
招生情况:2013年萝岗市二
班80人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201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启动,我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区“统一时间招生,学校招生,学位统筹安排,相对就近招生”原则要求下,招收6岁以上适龄儿童。
一、注册时间
2013年5月1日1、12、三天
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
二、本校招生范围
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
三、的招生对象和条件(2006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未到学龄儿童在校。
提交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子女(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小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学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地产,需要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经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住。
因病或特殊情况延误或免除入学的,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逾期不到的,应当立即入学。
因主观原因分居的,父母应当在登记前及时将家庭转移到子女的监护人(父母)房产所在地,使家庭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学校办理登记。
(2)具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轻度智障儿童。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不在广州登记,但符合广州义务教育照顾借读生的政策。他们住在我们区,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但没有入学。
(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不在广州市户籍,但符合萝岗区公立小学起点年级整体入学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父亲或母亲在我区连续居住3年以上,在我区工作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自愿申请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非广州户籍人口子女,愿意参加整体招生,愿意服从全区学位统筹安排的。
四、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对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与父母同住的适龄儿童,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以子女父母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最近购买但尚未办理的,综合税提供发票和购房合同);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并注明房产证地址(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地);3、儿童免疫证明。
(II)与祖父母住在该地区的学龄儿童应提供:1、居住房产证;2、与房产证地址相同的户口簿(户口簿第一页、学龄儿童及其父母的一页)原件和复印件;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3)租赁房屋的适龄子女应当提供:1、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本区父母、子女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应同时提供户口簿地址页);3、儿童免疫证明。
(IV)实际居住在该地区的被拆迁户的子女应提供:1、拆迁协议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在上述情况下,除本区适龄儿童居住地为父母的完整房产外,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可由房管部门出具,住房安排证明由儿童父母双方出具,无单位的,发给失业证。
五、《非穗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一)提供居住在我区辖区内符合政策性照顾和贷款阅读条件的实际非穗籍适龄儿童:1.提供相关证明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4.有效期内的监护人居住证或暂住证;5.监护人计划生育证;6.儿童免疫证明。
(二)实际居住在萝岗区辖区内的非广州适龄儿童,符合萝岗区公立小学起点年级整体入学条件,自愿申请整体入学,愿意服从全区学位统筹安排的。他们需要提供: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页);2.我区父母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3.父母在我区的居住证明或者暂住证明;4.父母连续三年以上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5.父母的计划生育证明;6.子女计划免疫证明;7.父母的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8.近三年来我区父母的纳税证明;9.近三年来我区父母的志愿服务证明;10.父母的现职或就业证明本区;11.家长或本区政府部门表彰证明。(以上11份材料均涉及具体分数的计算,其中1-6项为必选)
六、录取方式和报名时间
(一)对户籍学龄儿童和非广州籍学生的政策性照顾:
1.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原则在学校招生,区教育局统一发放学位,6月10日由注册学校或指定学校的家长收到学位发放通知。
2.新生登记将于6月17日举行。届时,家长和孩子将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二)非广州市注册的积分招生新生:
1.7月1日前,积分招生名单和招生学校将在区教育信息网和各报名点公布。
2.新生登记将于7月3、4日举行。届时,家长和孩子将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