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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海印苑小学介绍:
广州市东山区海音园小学成立于1996年。位于美丽的珠江之滨,环境幽雅的国家级示范社区海茵园小区。学校占地2540平方米,建筑面积2510平方米。现有教职工36人,教学班12个,学生591人。学校有四层教学楼,一个标准的篮球场和羽毛球场,还有一个塑料跑道。学校环境幽雅、美化、绿化、净化,为学生提供了理想的学习环境。学校设有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舞蹈室、音乐室、艺术室、自然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室、卫生室等专用房间,使学校逐步走向教育现代化。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以邓小平“三个方面”和“科学兴国”理论为指导,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入开展教育科研,努力推进各学科素质教育,在不断追求现实中不断进步。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决心以素质教育为目标,以科教兴国为战略,努力把海音源小学办成更高水平的学校。电话:83797875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胜东街5号网址:http://hyyxx.粤xi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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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初中择校必备参考资料:广州市海音园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东湖西和河群西;河群一、二、三马路(含东湖招待所,原东湖北路);东华543-669号东路(文件号);东华东路558-706(双号,含558-600拆迁);百子洞一、二、三巷(含1260)二巷拆迁;东华市场东、南、西、北街;汤洛永;紫来一、二、三巷;新合浦68(华丰大厦)\ 80-96(双号);东湖路5-25(单号,含5-23拆迁);东湖路33-35(东湖昊园);东华东508-556(双);东华华南172、178;新南街;牛皮一、2(联发名阁);车路边聚龙社南安巷;东湖路12536、8;东华华南159-164、170;东湖路52-58;永胜东街21-25、33-35;97-137号,鹤群一路89、9号1、9号3、95(市政园林规划)。
入学性质:
东湖豪园,华丰大厦
入学方式:区招生择校
2013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简章
入学目标:6周以上学龄儿童
(1230)5月1日报名时间(1)236
2013年1月1日1、12、,三天
,上午8:30-11:30和下午2:30-4:00。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
能够提交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当地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学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地产,需要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经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住。
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延期期满后,应当立即入学。
因主观原因分居的,父母应及时将家庭转移到子女监护人(父亲或母亲)不动产所在地登记,使家庭一致,并在不动产所在学校登记。
(2)具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轻度智障儿童。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没有本市户口,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详见附件)。该地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流动人口子女在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但未入学的。
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对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I)对于与父母居住在该地区的学龄儿童,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其父母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是最近购买但尚未办理的,则提供税务综合发票和购房合同);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页);
3、儿童免疫证明。
(II)与祖父母住在同一地区的学龄儿童需要提供:
1、房产证;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
3、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三)租赁家庭适龄子女应当提供:
1、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本区父母、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还需提供户口本);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IV)实际居住在该地区的被拆迁户子女应提供:
1、拆迁协议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正面复印件)户籍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以上情况除适龄儿童在本区的居住地为父或母的完全房产外,均需提供该居住地为小孩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可由孩子父母双方单位出具关于住房安排情况的证明等,没有工作单位的出示失业证)。
四、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没有广州市常住户籍而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内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需提供:
1、按分类一览表中相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
2、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监护人的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4、监护人的计划生育证明;
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五、录取办法及注册时间
(一)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书于6月9日由家长到登记学校或指定学校领取。
(二)新生注册时间于6月16、17日进行,届时家长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三)对不依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补登记工作安排在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进行,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和所需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