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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课间午休55元的管理费为50元/学生校车费,每日往返接送费为150元/学生。。。[点击查看完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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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乐昌市九峰镇三联小学简介:
乐昌市九峰镇三联小学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九峰镇三联村。乐昌市九峰镇三联小学积累了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校友遍布全国和世界各地。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各自的领域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乐昌市九峰镇三联小学决心开拓进取,深化改革。立足学校实际,在“求真、创新、活力、先进”的校风激励下,全面开展素质教育,办学成效显著。此外,在德育、课堂教学、教师专业发展、教育评价、校本课程建设等方面,坚持平实结合、开拓进取的精神,围绕“小学和谐教育”的主导理念,积极探索实践,逐步形成具有“和谐教育”特征的整体风格,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益。
乐昌市九峰镇三联小学努力打造背景深厚、特色鲜明、品位高雅的经典名著,为发展优质基础教育和科教兴国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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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韶关市初中择校参考资料:广东韶关市乐昌市九峰镇三联小学招生信息
关于做好乐昌市义务教育2013年秋季入学工作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指导理念,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幸福美好的乐昌”为目标,坚持义务教育公平原则,进一步完善地区及周边学校义务教育免试招生制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
二、入学人数
(I)小学一年级
6岁以下儿童(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因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延期入学的,应当立即入学。
三、招生原则
。市教育局将根据学生户口簿上记载的地址,根据目前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就近入学。分片入学的认定依据:
(一)适龄儿童(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其常住地址为分片依据;学生本人的户籍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不一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是分片确定的依据;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个固定住所的,以户籍所在地为分片确定的依据。
(2)户口由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监护人在影片中有合法的固定住所。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依法持有关证件报名参加:1.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为社会派出的专家技术人员;3.父母双方无登记在本市永久居住;4.孤儿。
(3)政府安排市政工程搬迁的,虽已搬迁,但因客观原因户籍未迁移的,以新居住地为准;原居住地已搬迁,新居住地已搬迁的,以新居住地为准尚未交付的,以新建房屋为准。
(4)其他特殊户口,由学生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经局基础教育单位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四、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小学招生由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适龄儿童必须按计划入学;学校不得擅自招收非电影专业学生和未成年学生。除“三残”儿童外,其他具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均为师范生。
(三)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家庭登记簿和父母身份证;二是居住证父母双方(半年以上);三是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由局基础教育单位根据就近入学的具体情况和学校学位安排。公立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或者收取学费。
(四)“三残”儿童招生
我市七枝学校(地址:乐昌市吴中中学原天井岗教学点)招生与普通中小学同步进行。所有有听力、语言和智力的残疾儿童,只要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就可以入学。各学校要做好调查动员工作。要引导和动员不太适合普通班的学生到我市七枝学校学习,确保“三残”儿童按时入学。
五、具体要求
(一)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同时召开小学毕业生家长会,公布有关政策规定,向家长说明有关政策规定及填表说明,并在规定期限内收齐毕业学生户籍调查表及有关证件材料。
(二)小学升初中学生需填写《乐昌市2013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各学校可自行在乐昌教育信息网下载《登记表》(附件1)及《乐昌市2013年秋季初中招生报名花名册》(附件2),并组织专人按要求填写,两表测试证号、姓名应一致。学生测试证号由各校按要求统一编排。测试证号由五位数字组成,前两位为学校代码(《测试证学校代码表》见附件3),后三位从001开始依序排列。
(三)《登记表》要粘贴毕业生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学校按照学生户口簿所记录的地(住)址核实招生区域编号,无本市户口和无户口的小学毕业生要在备注栏内注明“外籍户口”和“无户口”字样,经核实后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登记表》严禁个人提留、造假、复制。《乐昌市2013年秋季初中招生报名花名册》、《登记表》于5月7日前交基础教育股,并将电子文档上传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初中新生录取工作分南、北面进行,由录取学校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知书必须至少在正式开学前15天发到学生或其家长手中。各校录取的初中新生名单,要在新生报名注册前通过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
(五)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录取学校应填写好新生备案名册,按要求做好新生备案工作。《登记表》经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后,由各初中录取学校作为学籍管理资料存档。
六、规范办学行为 ,为年内创建教育强市打基础
(一) 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发的《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计〔2007〕66号),在全市统一使用学生学籍卡和学生学籍档案的形式。各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
(2)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中小学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擅自招收其他学校的学生。特殊情况需要借阅的学生,应办理借阅手续,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入学。学校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录取通知书一经发出,将是该校学生。未经允许,每所学校不得两次招生。
(三)认真实施义务教育“五零班”工程。小学和初中的班级不得超过50个。因特殊原因达不到要求的,不得超过56人/班,所有学校应在7月4日前报我局基础教育单位批准。
(四)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班管理暂行办法》(粤教计〔2007〕63号),实行正常排班,禁止举办实验班等特殊班,禁止划分快班和慢班。班级划分由局基础教育单位负责监督。分班结束后,学校将分班结果加盖公章,并予以公布。学校不得擅自调整,成绩保留到学生毕业为止。
(五)所有公立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发布招生广告。经我市批准的民办学校招聘广告,经局基础教育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严格执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登记工作的通知》(粤教策[2005]20号)的要求,按照批准的注册办学层次和规模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规模。民办初中招生必须在小学六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履行职责,确保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