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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净慧小学怎么样?
景晖体校分为体育课和普通课。庆生校园是一个体育课,通常上午上课,下午训练。东西校区是一个普通的班级。不是所有普通班的孩子都需要游泳,而是在进入一年级之前从游泳识字班中挑选出来的。其实,无论是市属学校还是省属学校,优秀的教师是关键。
广州市越秀区净慧小学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根据《公立学校收费标准》
,本信息源网仅供参考。如果你想知道更多,请致电我们了解更多关于广州市越秀区净慧小学的信息,如下:
广州市越秀区净慧小学介绍:
学校宗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奠定全面发展的基础,发展体育特色,培养体育人才。学校现有10个教学班,43名教职工,近400名学生。学校配备了两支高素质的文化教师和体育教练队伍。其中,许多教师和教练员被评为“国家级、省、市、区级先进教师,南粤教育新人”。
1996年被国家体委评为“全国业余体育训练先进集体”;1997年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2003年被评为广州市一级学校;2005年被评为“全国高水平体育后备队”“国家体育总局人才基地”和“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越秀区青少年、体操、游泳、田径、艺术体操、射击、射箭等体育特色项目。
广州市越秀区净慧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州市初中择校参考资料:广州市越秀区景晖体校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人民北路518-600号(双)、复兴巷、金宇巷、紫鑫巷、福地、彭家巷、
彭家衡(2号、4号已拆除)、潘福衡,八家巷,福东巷,四海里,仁义巷,
京晖路2-98号(双),广孝路(广孝寺)109号1-107号(单),存德里,海珠北恒,
海珠北路136-260号,盘福记街119-225号,仁义巷杨氏巷,
福来巷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北部(单),丹华巷1-27号(双),2-22(双)
资兴路116-166号,资兴新街2-6号,广达路154-174号,福地巷9-27号,福地巷2-56号,福地巷7-9号,福地巷264-338号,海珠中227-299号,松家巷211-255号,中山六路
号
,海珠北路1-65号,海珠北路38-68号,斗富亨1-9号,8-10号,金石巷3-5、6-18号,
一路巷1-5号,支庙巷3-5号,
竹手巷5-29号,广孝路76-104、108-128号,靖边巷1-13号(含双号),
中山六路158-222号
广孝路15、11、5号楼、41-97号,.2-4,1-7号,蜀同巷7-51号4-22保城里2号,
30-72号,76-112号,广孝路
93-103号,资兴路,广达路178-216号,
小资巷1、3、5、,上品轩285-287号,325号,2-6号(双),11-19号(丹浩)
,422号
人民中路,91-147号,2-58号,仓前街,1号4、16号,仓前新街,
牛巷1-51号,46-1号,2号,
年)
,联安街1-31、、35、37、79-87、1-11、2-10、2、1-7、2-8、1-9、2-12、
14、2-10,
对口中学:广州大学附属广东实验中学广东华侨中学智勇中学长堤镇光中学广州2广州3广州13广州17广州21广州37中学
招生方式:区招生、择校
2013年广州市越秀区景晖体育学校招生简况
2013年计划招生4个班。
一、注册时间
2013年5月1日1、12、13天
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
能够提交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当地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学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地产,需要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经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住。
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延期期满后,应当立即入学。
因主观原因分居的,父母应当在登记前及时将家庭转移到子女的监护人(父母)房产所在地,使家庭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学校办理登记。
(2)具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儿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口所在地。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没有常住户口,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详见附件)。他们在本地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但未入学。
三、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当地户籍登记办法
,父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I)对于与父母居住在该地区的学龄儿童,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其父母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是最近购买但尚未办理的,提供税务综合发票和购房合同);
2、有房产证地址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免疫证明。
(II)与祖父母住在同一地区的学龄儿童需要提供:
1、房产证;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
3、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3)租赁房屋的适龄子女应当提供:
1、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本区父母、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为集体户提供户口地址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IV)实际居住在该地区的被拆迁户子女应提供:
1、拆迁协议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正面复印件)户籍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在上述情况下,除本区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父母的完整房产外,还应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住房安排证明可由子女父母双方单位等出具,无工作单位的可出具失业证明)。
四、《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无广州市户口,但实际居住在我区管辖范围内,符合按《分类表》
2、监护人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中相应的类别要求,提供《政策性看护贷款读本》
1、;
3、有效期内监护人居住证或暂住证;
4、监护人计划生育证;
5、儿童免疫证明。
五、入学方式和注册时间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并由注册学校的家长收到学位分配通知或6月9日指定学校。
(2)新生登记将于6月17日举行。届时,家长将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补办登记时间安排在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家长将适龄儿童及所需证明材料带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