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申请广州市海珠区同福西路小学。广州市海珠区同福西路小学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广州市海珠区龙庆里38号。注册地址是020-84447074。详情请查询官方网站:。
广州市海珠区同福西路小学怎么样?
广州市海珠区同福西路小学收多少钱?
图书杂费普通学生235借读生735
本信息源网仅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请致电我们了解更多有关广州市海珠区同福西路小学的信息,具体如下:
广州市海珠区同福西路小学介绍:
同福西路小学位于中国著名的南华西街,是海珠区的一所标准化小学。学校成立以来,在上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加强了学校的综合改造,美化了校园,进一步改善了教育环境,适应了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2012学年,学校现有教学班13个,在校生473人,在校生27人,学科教师27人,学历及以上教师25人,占教师总数的92.6%。学校分为两个校区:师范学校和分校。教育教学专用房有:电脑室、美术室、实验室、仪器室、音乐室、团队室、运动室、心理咨询室、劳动技术室、多功能电教综合室。各教室及电脑室、美术室、实验室、仪器室、音乐室、团队室、运动室、心理咨询室、劳动技术室、多功能电化教学综合室均搭建了电化教学平台,为每位教师配备了一台电脑,建立了全校电视网海珠区教育系统和“校际”网络。
广州市海珠区同福西路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州市青少年升学小学选拔参考资料: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南华西街:巨龙社区、昭龙里社区、龙五里社区
长岗东路小学招生地点学校:银溪社区(千禧花园)、西岗西社区(西岗西路80-134号,西岗石巷12巷)、跃进北社区(长岗东二巷、四巷,长岗东250-258号)、长岗东社区(257号)、小园东社区(西岗东1-34号)
招生方式:学区招生,择校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小学2013年招生简况
一、申请人及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我区今年小学入学年龄在6周岁以上岁,即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下同)。凡在海珠区有户口但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申请入学。
(二)具有广州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暂住海珠区的适龄儿童(已安排永久性搬迁的不在本范围内)可在我区申请入学。
(三)海珠区无户籍,但居住在海珠区,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政策,流动人口适龄儿童满6周岁,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4)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和海珠区境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外籍适龄儿童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注:失学、自理能力严重残疾的适龄儿童,请向所在小学申请学位,轻度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海珠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奇能学校)。地址:怡乐路新丰黄16巷8号)。
因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者免学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向申请学位的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报海珠区教育局审批,可延期一年入学。
二、学位申请时间
2013年5月13日11、12、(1242年星期一)共三天。
每日办公时间:上午8:30至上午11:30
下午2:30至下午4:30
三、申请学位办法
符合今年海珠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指定的小学申请学位,填写《学位申请表》,申请学位时,必须携带适龄儿童证原件、复印件及下列证件:
(一)海珠区户籍人员: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3.户口的房产证或者抵押合同;经市房管局批准或者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房屋为申请学位的子女父母的唯一住所);
4.2013年体检表;
5.儿童接种证明;
6.学龄儿童已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2)具有广州市户籍,临时迁往海珠区的,应当持有: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有效的拆迁协议;
4.原住宅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有效暂住证;
6.2013年体检表;
7.儿童接种证明;
8.学龄儿童申请个人身份证,请同时提交。
(三)海珠区无户籍适龄儿童需携带:
1.出生证;
2.独生子女证或广东省流动人口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3.父母、适龄儿童户口簿;
4.我区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借阅证明;
5.我区适龄儿童父母暂住证(广东省居住证);
6.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如果父母是我区环卫工人的话,颁发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临时工子女入学证》和环卫工与海珠区环卫局连续两年以上签订的劳动合同;环卫工人连续两年购买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2013年体检表;
8.儿童疫苗接种证明;
9.学龄儿童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iv)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和外国籍学龄儿童应携带:
1.学龄儿童的身份证(护照);
2.学龄儿童家长的身份证(护照);
3.暂住公安派出所适龄儿童境外人员居留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4.广州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区居民在学习期间对非广州适龄儿童承担监护义务的公证书;
5.非广州适龄儿童临时监护人与当地居民的书面申请户籍;
6.临时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具有相同户籍地址的房产证或者购房抵押合同;房屋租赁,提供经广州市房管局批准或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住所;
7.2013年体检表;8.儿童接种证明。
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华侨子女,可享受政策性贷款学生待遇:由中国使领馆或者适龄儿童居住国使领馆出具,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具有华侨亲属关系证明的地位和特点。
2、台湾同胞子女凭《广东省台胞子女入学证明》和海珠区台办《台胞证明》享受政策性助学贷款待遇。
(五)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今年必须携带《广州市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表》。(海珠区幼儿园适龄儿童,可向幼儿园借阅今年3月的体检资料)
四、入学办法
(一)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与学位金额相结合的原则所辖学校中,海珠区教育局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因学校分布与生源分布不匹配而统一,一些适龄儿童将从指定申请学位的学校转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普通学生将全额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6月9日招生学校下发学位分配通知。
五、新生报名时间:
6月16、17日,家长持学位申请所需的学位分配通知书及相关证明,带适龄儿童到招生学校进行简单的学前谈话及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见《学位分配通知》
六、相关事项;
(1)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二)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意见》:“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学位按实际居住地分配,原则上“户籍必须一致”,申请住校的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同住一户,如果发现有择校行为,故意违反人户一致原则的,将另行处理。
(三)家长填写表格时,必须按照栏目内容正确填写,字迹要规范、整齐。联系地址如有变更,请在备注栏填写变更后的联系地址。
(四)广州市中小学生学籍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学龄儿童家庭必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办理个人身份证。详情请登录广州市公安局金盾网站。
(五)根据《广州市儿童进幼儿园(托儿所)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接种证入学考试》和《补充接种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所有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在9月份入学前,必须进行预防接种证检查2013年1月。详情请咨询您居住的疫苗接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