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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秉正小学(原大塘街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9 00:21:28 浏览次数: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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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秉正小学(原大塘街小学)怎么样?
我女儿在炳正小学学习了一个学期。我觉得学校和老师都还不错。老师经常鼓励学生。我女儿的自信心增强了,成绩也不错。在期末考试中,语文和数学都是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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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根据《公立学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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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秉正小学(原大塘街小学)简介:

大唐街小学创建于1953年。它是由当时的“智德”、“精修”、“憔悴”、“清杰”创办的,这种私立学校合并为公立学校。早期称为北区大唐街小学。1961年划归东山区管辖,更名为东山区大唐街小学。2003年,由于综合改造工程与秉正街小学结合,学校被命名为大唐街小学。在上级部门的直接领导和关心下,学校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06年升格为广州市一流学校。[基本情况]学校总占地面积4794平方米,建筑面积6881平方米。学校共有21个班,850名学生。[设施建设]学校现有教室23间,全部为新装修。每间教室和专用房均配有液晶投影仪、多媒体教学平台和网络接入设备。学校设有多媒体多功能室、计算机室、合唱室、艺术室、自然实验室等28个专用房间。教学一线教师基本配备笔记本电脑和完善的教学设施。新扩建的操场铺上了塑料地板。校园周围环境优美,充满了旺盛的生命力和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氛围,显示出育人的魅力。[教职工]教职工49人。其中,校级领导3人,中层干部2人,助教(其他兼职)1人,专任教师45人。有高级教师26人,一级教师23人,。本科以上学历25人,大专以上学历19人。广州市现有优秀教师3人,“东方教育新星”1人,5人参加了省、市、区通识系统“千万人才工程”培训。




广州市秉正小学(原大塘街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州市青少年升学小学参考资料:广州市炳正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大唐]

芳草后街1-64号芳草后街雅茶巷

东华东丽塘街曾家巷1号东华里二、三、、,三株树巷,陈平巷

,龙虎强,4-10号(双),1-61号(单),德仁里,2-10号(双),11、13、,17号,

,石贵芳,10-44号(双),1-35号(单),

,岳秀中,121123号,1-30、181、183号,1-38号,龙腾里,232-398号(双)

德正中路。301-333(文件号)秉仁巷 余学里 里仁坊(双号)

  翠竹居1—12号、百岁坊2—16(双号)、9—15号(单号) 江家巷4-6号

  秉政街3-13(单号)、6—48号(双号)

  大塘街96号、中山四路201、233、235(东鸣轩)

  担杆巷3-21号 会同里1-5、16、26、52号 德政新街2-26号(双号)

  红胜坊2-32号(双号) 高华里2-34号(双号)

  德政中路239-299号(单号) 百岁坊17-21号(单号)

  里仁坊3—13号(单号) 大塘街22-66号(双号)

  长塘街52-76号(双号) 新祥右1-37号

  德政中路211-237号(单号) 麟趾巷2-12、9-17号

  大塘街1-103号(单号)(其中11-69号除外)2-20号(双号) 李家巷1-15

  仰贤里1-19号(双号除外) 高华里1-73号 贤思街1-60号 祥禄巷

  仁康里4-14、18-36、42-48号 长塘街1-65号(单号)、77号(德雅轩)

  金鱼塘54-72、49-53号 金鱼西一巷 贤思街72号

  中山四路323,194-276(不含230人中的一人),长堂街78-102(双)(除80-98外),

,川克利,金玉堂,28-52(双),陈家巷,长兴里5、6、12、14、16、18

,对口中学:十中,十三中,十六中,省实用中学昊仙中学第40中学

招生方式:区招生、择校

2013年广州市秉正小学招生简章

2013年计划招生三个班
一、报名时间

5月13日,201311、12、三天

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在本区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未入学适龄儿童。

能够提交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当地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学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地产,需要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经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住。

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延期期满后,应当立即入学。

因主观原因分居的,父母应当在登记前及时将家庭转移到子女的监护人(父母)房产所在地,使家庭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学校办理登记。

(2)具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儿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口所在地。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没有常住户口,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详见附件)。他们在本地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但未入学。

三、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当地户籍登记办法

,父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I)对于与父母居住在该地区的学龄儿童,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其父母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是最近购买但尚未办理的,提供税务综合发票和购房合同;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页);

3、儿童免疫证明。

(II)与祖父母住在同一地区的学龄儿童需要提供:

1、居住房地产证明;

2、与房地产证明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

3、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3)租赁房屋的适龄子女应当提供:

1、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本区父母、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为集体户提供户口地址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IV)实际居住在该地区的被拆迁户子女应提供:

1、拆迁协议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正面复印件户籍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在上述情况下,除本区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父母的完整房产外,还应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住房安排证明可由子女父母双方单位等出具,无工作单位的可出具失业证明)。

四、《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无广州市户口,但实际居住在我区管辖范围内,符合提供《政策性看护与贷款解读

1、》:

1、按照《分类清单

2、监护人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中相应类别提供相关要求;

3、有效期内监护人居住证或暂住证;

4、监护人计划生育证;

5、儿童免疫证明。

五、入学方式和注册时间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并由注册学校的家长收到学位分配通知或6月9日指定学校。

(2)新生登记将于6月16、17日举行。届时,家长将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补办登记时间安排在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家长将适龄儿童及所需证明材料带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
关键词: 小学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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