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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山三路小学怎么样?
中山三路小学是广州市重点小学。它受过良好的教育。它分为两个分校。主学校在中山三路,分校在荣华南街(原荣华南街小学合并)。
广州市中山三路小学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图书杂费:普通学生290人,借读学生790人
,本信息源网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致电我们。有关广州市中山三路小学的更多信息,请参见以下内容:
广州市中山三路小学简介:
中山三路小学成立于1949年,是一所有58年历史的学校。学校占地面积3527.1平方米,建筑面积5259平方米。共有26个教学班,分为南北两个校区。有62名教师和1090名学生。多年来,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团结协作、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遵循“以德治国、以研促教、特色办学”的办学理念,确立了“教育促发展”的管理理念,形成了“以情促管理”的管理模式。通过挖掘潜力,拓展资源,精心设计有限的场地,我们可以创造一个美丽、美丽、舒适的校园环境。以德育为重点,发挥区域人文优势,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实验研究。与周边单位共建五个德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广州起义烈士陵园;革命历史教育基地;广州农民运动工作坊;优秀传统教育基地;广州军区联勤部、军区东高干部休养中心;法制安全教育基地;大唐派出所、爱科学、爱自然学习教育基地;广州图书馆。以五大教育基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学校德育特色和发展,具有德育特色的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并成功成为省科研课题和国家“十一五”课题科研单位、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综合改革专业委员会委员学校、中国西部教育咨询单位。我们学校的教育教学在社会上很有名。2004年被评为“城市绿色学校”;2006年获全区办学水平评价二等奖一、;2006年被评为“城市一级学校”;2007年获全区班级体育活动竞赛一等奖、全区一等奖;2006年获第九届广州合唱节二等奖、区二等奖、少先队红旗队;2007年获广州市“青年军校示范校”;。
广州市中山三路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州市初中择校参考:广州市中山三路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大唐街]
中山三路(双号)巨星里东兴新巷大东新巷朱仁里吉厚新街
昌平后大街高达东路一、二、三横凌源西路1、5、10、12、14、16
东风东574、576、578、东平大路580号一、二、三、四、第五车道
东高大路11、13、15、17、19码东新巷,高远增元
,仁兴街,利兴街,资兴街,复兴街1、,2号
,宜兴园北十字街,北十字街,新巷
,1-84号,越秀北约新巷,2-14号,社前巷
,20-188号,越秀中路,2-46号,越秀中越越秀上街、下街越秀南越
[大东街]
山福里
号吉石利姆,东昌街
,东盘龙里,东园巷,奎树寺,18号,左,右,后巷,福梅里
,48号,东昌南6-38(公路局宿舍),1-14号,东昌南
、东仙里、大达、交昌西17、、21号东关村2-15、16-38(双)东关村41-49(单)
交昌东19-99(迎泽园)
对口中学:10号中学、13号中学、16号中学,第40中学
无招生模式:学区招生,择校
招生计划:计划招生班级:4班
2013广州市中山三路小学招生简况
一、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3日11、12、三天
8:30-1上午1:30;下午2:30-4:00。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未入学适龄儿童。
能够提交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当地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学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地产,需要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经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住。
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延期期满后,应当立即入学。
因主观原因分居的,父母应当在登记前及时将家庭转移到子女的监护人(父母)房产所在地,使家庭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学校办理登记。
(2)具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儿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口所在地。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没有常住户口,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详见附件)。他们在本地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但未入学。
三、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当地户籍登记办法
,父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I)对于与父母居住在该地区的学龄儿童,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其父母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是最近购买但尚未办理的,提供税务综合发票和购房合同;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页);
3、儿童免疫证明。
(II)与祖父母住在同一地区的学龄儿童需要提供:
1、房产证;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
3、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3)租赁房屋适龄子女应当提供:
1、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该地区的父母和儿童(同时提供集体家庭的家庭地址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IV)实际居住在该地区的被拆迁户子女应提供:
1、拆迁协议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正面户籍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在上述情况下,除本区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父母的完整房产外,还应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住房安排证明可由子女父母双方单位等出具,无工作单位的可出具失业证明)。
四、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无广州市常住户口但实际居住在我区且符合政策性照顾和贷款条件的登记办法
1、应提供:
1、按分类表
2、中相应类别要求的监护人房地产证或租赁合同;
3、有效期内监护人居住证或暂住证;
4、监护人计划生育证明;
5、儿童免疫证明。
五、入学方式和注册时间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并由注册学校的家长收到学位分配通知或6月9日指定学校。
(2)新生登记将于6月16、17日举行。届时,家长将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补办登记时间安排在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家长将适龄儿童及所需证明材料带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