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申请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路小学。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路小学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020-83807078,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8号。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官方网站:。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路小学怎么样?
我和女儿在这所学校学习过,所以我们对它有特殊的感情。学校面积不大,除了教学楼,只有一个小操场,而且离环路很近。为了减少噪音,每个教室都配有隔音玻璃。现在教室都装了空调,比以前好多了。至于教学质量,我认为很好。老师们尽力了。我女儿今年毕业了。记得毕业考试前,她的班主任特地来找我,跟我反映和讨论我女儿在不久的将来出现的一些退步现象,鼓励我只要抓紧学习,一定能让她取得好成绩。所以我也配合学校的教学。我女儿在考试中获得了推荐生,很幸运地上了省初中。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路小学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790名普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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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路小学简介:
环市路小学成立于1966年。是东山区首批中心小学之一。2000年10月被评为区级学校,2006年被评为市级学校。学校现有30个班级,1393名学生,教学环境优越,教学设施先进。学校拥有132平方米的多媒体电化教室、2间电脑室、自然实验室、音乐室、阅览室、标准羽毛球室、室内游泳池、心理咨询室、生物公园、软件制作室、体育器材室、卫生室,会议室及其他教育教学场地用房。每间教室均配有物理投影仪、闭路电视等教学设备,方便了教师的教学,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教学质量。学校贯彻“科学管理、科学研究、特色教育”的理念,构建“主体性、和谐性、创新性”的教育模式,促进师生素质和谐发展,逐步形成“以人为本”的办学特色。学校把“科研教育家”作为培养和发展教师队伍的战略,提出了“科研带队、团队推进教学改革、教学改革提升质量”的口号。近年来,学校多次被评为东山区教育“先进单位”,学生在全国、省、市、区三级单项比赛中获奖200余人次。东山区语文、数学、英语、艺术、体育等5个学科组均被评为优秀学科组,学校的教学质量得到社会和家长的良好评价。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路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州市青少年升学小学选拔参考: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路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建设]
北交昌横路1、2、3、4、6、8北交昌路7-49号(文件号)14、20、22号,
南坑西中环路308-318号(双)
南坑西中环路24-56号(双)87-95号(单)
南坑东中心城311-329号(单)七星岗
[华乐]
鲁园路47-50号21-42号
对口中学:志新中学,第二中学、第十七中学、第二十一中学、恒福中学昊仙中学
招生方式:区招生、择校
2013年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路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计划招生班级:4班
一、报名时间
5月1日,20131、12、13天
上午8:30 11:30;下午2:30-5:00。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
能够提交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当地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学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地产,需要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经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住。
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延期期满后,应当立即入学。
因主观原因分居的,父母应当在登记前及时将家庭转移到子女的监护人(父母)房产所在地,使家庭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学校办理登记。
(2)具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儿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口所在地。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没有常住户口,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详见附件)。他们在本地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但未入学。
三、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当地户籍登记办法
,父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I)对于与父母居住在该地区的学龄儿童,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其父母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是最近购买但尚未办理的,提供综合纳税**和购房合同);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页);
3、儿童免疫证明。
(II)与祖父母住在同一地区的学龄儿童需要提供:
1、房产证;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
3、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三)租赁家庭适龄子女应当提供:
1、由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按照规定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本区父母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同时提供户口簿地址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IV)实际居住在该地区的被拆迁户子女应提供:
1、拆迁协议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正面复印件)户籍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在上述情况下,除本区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父母的完整房产外,还应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住房安排证明可由子女父母双方单位出具,无单位可出具失业证明)。
四、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我区管辖范围内,没有广州户口的,需要提供:
1、分类表中相应类别要求的相关证明;
2、监护人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3、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明;
4、监护人计划生育证明;
5、儿童免疫证明。
五、入学方式和注册时间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并由注册学校的家长收到学位分配通知或6月9日指定学校。
(II)新生登记将于6月17日举行。届时,家长将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补办登记时间安排在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家长将适龄儿童及所需证明材料带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