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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第二小学(滨江东路二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8 06:31:18 浏览次数: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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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第二小学(滨江东路二小)介绍: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第二小学自1973年3月成立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学校地理位置优越,北临珠江,东临海音公园。西边的海音桥是一所美丽而规划良好的学校。

学校占地4313平方米,平均面积1248.6平方米,建筑面积4319平方米,学生平均建筑面积1248.6平方米。有多媒体电子教室等20多个专业教室,26台教师办公机,人机比:1:0.6台,全校学生电脑56台,活力比:12:1,教学平台21个。

随着海珠区经济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区委、区政府坚持“科教兴区”战略,努力创建教育强区。在政府的大力投入和支持下,学校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几年来,在现代教育、教学和管理方面投入了100多万元:校园网系统、闭路电视系统、先进的校园电气设备信息管理自动化中央控制系统、电话交换机系统和电子防盗系统。随着计算机室、多媒体多功能室、软件制作室等20多个教学辅助用房的建成,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教室与助教室的比例为:1:1.5。原老教学墙全面装修:外墙贴玻璃马赛克。在室内搭一条墙裙。按照标准,更换了电源线和照明设备,并用铝合金窗和防盗网更换了木窗。

在海珠区八大教育工程的六大特色中,学校的“快乐体育”特色表现比较显著。从1997年开始,学校开展了“构建‘快乐体育’模式,促进学生身心发展”的专题研讨,通过快乐体育教学观念,确定学生主体地位,发挥体育在培养全面发展人才中的特殊作用,并将“快乐体育”的教学模式和方法迁移到其他学科,全方位提高学生的素质。

  快乐体育的主要操作程序:“四趣”快乐体育课。1、激趣引入,乐于参与。2、以趣导学,主动投入。3、活泼生趣,情趣盎然。4、创新促趣,成功喜悦。

  多年来,在区教委、区政府优先发展教育、实施八大工程的举措下,学校积极参与局人才培训工程,努力建设一支优秀的教育队伍。学校的两位校长,在校长培养作用机制下,通过参加培训,竞争上岗。教师中有一人参加了“名师工程”,3人参加区中心教研组,成为教学骨干。学校教师,分期分批参加市、区校的计算机技能培训和考核。45岁以下教师均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制作软件。学校还经常组织教师到区、市、省外参加专题研讨课,加强理论、业务的再学习,促进课堂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在全面推进新课程实验的活动中,滨江东路第二小学从2003年9月开始了省级科研课题“口语交际形式的设计和运用”的研究,校长亲自担任课题组长,特邀省、市教育科研专家担任课题组顾问来校指导研究,在学校内掀起了学习、实施新课程标准的热潮。我们正以满腔热潮,积极投身新一轮教学改革中。为建设教育强区,构建“四优教育”,(即优越的教育体制、优美的教育环境、优秀的教师队伍、优良的教育质量)实现区委区政府建设“五彩海珠”的目标贡献力量。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第二小学(滨江东路二小)招生情况?
  2013广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第二小学(滨江东路二小)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海联北社区:海联路1-173号(单),江海路164、166、168、170号,海联路175-379号、东翠花园、江海路155-209号;海印南社区:海联路18-42号(双);桥东社区:明珠大街68号,东晓路193、195号,海联路4-16号(双),东晓路201号之一至四(明珠花园);海景社区(即滨江街原1居委):滨江东路474-520号,新仓街2-16号,东晓路9-33号,远安街5巷8号、怡海路28-64号;半岛社区——海珠半岛花园:滨江东路37、45、53、63、65、67、69、71、73号,明珠苑209、211号,金海湾183号、193号、203号、545号大院  

2013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第二小学(滨江东路二小)招生简章

  一、申请入学的对象和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今年我区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以上,即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下同),凡具有海珠区户籍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申请入学。

  (二)具有广州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临时搬迁到海珠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已安排永迁的不属此范围)可在我区申请入学。

  (三)没有海珠区户籍但在海珠区居住,又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借读政策,年满六周岁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可在我区申请借读。

  (四)居住在海珠区的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子女,外国籍的适龄儿童可在我区申请借读。

注:失学、自理能力严重残疾的适龄儿童,请向所在小学申请学位,轻度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海珠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奇能学校)。地址:怡乐路新丰黄16巷8号)。

因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者免学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向申请学位的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报海珠区教育局审批,可延期一年入学。

二、学位申请时间

2013年5月11、12、13六、周,共1)3天。

每日办公时间:上午8:30至上午11:30

下午2:30至下午4:30

三、符合海珠区今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办法

,父母必须领取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指定的小学填写《学位申请表》,申请学位时必须携带适龄儿童原件、复印件及下列证件:

(一)海珠区户籍人员携带: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计划生育服务证);

3.房屋产权证或户口抵押合同;经市房管局批准或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为申请学位的子女父母的唯一住所);

4.2013年体检表;

5.儿童接种证明;

6.如果学龄儿童已经申请了个人身份证,请同时提交。

(2)具有广州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暂住海珠区的,应携带: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拆迁协议有效公证书;

4.原住宅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暂住证;

6.2013年体检表;

7.儿童接种证明;

8.如果学龄儿童已申请了个人身份证,请同时提交。

(三)海珠区无户籍的适龄儿童,应当携带:

1.出生证明;

2.独生子女证或者广东省流动人口父母节育证明(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3.父母、适龄儿童户口簿;

4.我区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借阅证明;

5.我区适龄儿童父母暂住证(广东省居住证);

6.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父亲或母亲为我区环卫工人的,颁发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临时工子女入学证》和环卫工与海珠区环卫局连续两年以上签订的劳动合同;环卫工人连续两年购买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2013年体检表;

8.儿童疫苗接种证明;

9.学龄儿童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iv)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和外国籍学龄儿童应携带:

1.学龄儿童的身份证(护照);

2.学龄儿童家长的身份证(护照);

3.暂住公安派出所适龄儿童境外人员居留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4.广州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区居民在学习期间对非广州适龄儿童承担监护义务的公证书;

5.非广州适龄儿童临时监护人与当地居民的书面申请户籍;

6.临时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同一户籍地址的房产证或者购房抵押合同;出租房屋的,必须提供经广州市房屋管理部门批准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租赁房屋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住所;

7.2013年体检表;8.儿童接种证明。

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华侨子女,可享受政策性助学贷款待遇:由中国使领馆或适龄子女居住国使领馆核发,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具有华侨亲属关系证明的地位和特点。

2、台湾同胞子女凭《广东省台胞子女入学证明》和海珠区台办《台胞证明》享受政策性助学贷款待遇。

(五)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今年必须携带《广州市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表》。(海珠区幼儿园适龄儿童,可向幼儿园借阅今年3月的体检资料)

四、入学办法

(一)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与学位金额相结合的原则所辖学校中,海珠区教育局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因学校分布与生源分布不匹配而统一,一些适龄儿童将从指定申请学位的学校转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普通学生将全额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6月9日招生学校下发学位分配通知。

五、新生报到时间:

6月16、17日,家长持学位申请所需的学位分配通知书及相关证明,带适龄儿童到招生学校进行简单的学前谈话及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见《学位分配通知》

六、相关事项;

(1)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二)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意见》:“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学位按实际居住地分配,原则上“户籍必须一致”,申请住校的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同住一户,如果发现有择校行为,故意违反人户一致原则的,将另行处理。

(三)家长填写表格时,必须按照栏目内容正确填写,字迹要规范、整齐。联系地址如有变更,请在备注栏填写变更后的联系地址。

(四)广州市中小学生学籍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学龄儿童家庭必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办理个人身份证。详情请登录广州市公安局金盾网站。

(五)根据《广州市儿童进幼儿园(托儿所)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接种证入学考试》和《补充接种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所有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在9月份入学前,必须进行预防接种证检查2013年1月。详情请咨询您居住的疫苗接种单位。
关键词: 东路 广州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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