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申请广州市养正小学。广州市养正小学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登记电话:020-86517210 86516861,登记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元西路78号。详情请参阅官方网站。
广州市养正小学怎么样?
阳城小学入学段:矿泉街王胜堂、湛西居委会、松岗居委会
广州市养正小学多少钱?
收费标准:按照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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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养正小学介绍:
学校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办学历史长,创办于1938年,至今已有75年的历史,及王圣堂村民的大力捐资办学,建成了当时南海恩洲十八乡的第一所正式学校。建国后易名为王圣堂小学,文革期间,改名为新风小学,1990年复名为养正小学。“养育英才,宏扬正气”成为养正小学的校名由来及办学方向。
学校位于烟台市芝罘区解放路附近烟台山下,北临大海,南临张裕葡萄酿酒公司,是市区的窗口学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00年,为当时在烟粤商梁浩池先生(以及多名热心教育的烟台士人与商号捐款)所建,是清末烟台民族废私塾、兴学堂的第一所学校养正义学堂,在烟台教育发展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历史地位。校名几经更改,1948年学校改名为解放路小学,1985年经上级批准,恢复了原名。
学校先后经过三次大规模的校舍改造,1987年建成3600平方米的新教学楼一座,2003年,学校又投资80多万元建起了校园网和彩霞网络办公室,达到教师人手一机,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养正小学现有新旧教学楼两幢,旧教学楼1100平方米,已被批准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教学楼3600平方米,内有多媒体教室、微机室、语音室、音像备课中心等多个功能齐全的专用处室。
广州市养正小学招生情况?
2013广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广州市养正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矿泉街】
三元里大道57、99、165号 广元西路130-360号(双号)
,广元西路港头街15-25号(单号),广元西路3号1、33、,广元西路85-97号
,乘坐马岗中心巷1号楼至广元西路港头街1-34号佐玛岗中心巷18、19、151号,松岗街7号楼
广元西路20-126站西北街8-52站西路47-93
东新街1-29,旺生堂街2-10百兴街3-47
旺生堂街12-144(双)旺生堂街1巷至13巷
旺生堂后街1-7,38-广元西路(单号)35-79号三巷
二巷
横一巷136号
、
号
、41-179号、150-166号(双号)
、王胜堂莲塘街、王胜堂莲塘前街王胜堂、莲塘街、横一巷
、王胜堂、西一街向西四街1-39号(文件号)、43号
广元西路13-33号
对口中学:广铁二中、广铁二中、矿泉二中
招生方式:区招生、择校
招生计划:计划招生班级:2班
广州市养正小学2013年招生简讯
一、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日1、12、三天
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
能够提交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当地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学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地产,需要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经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住。
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期末开始招生。
因主观原因分居的,父母应当在登记前及时将家庭转移到子女的监护人(父母)房产所在地,使家庭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学校办理登记。
(2)具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儿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口所在地。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没有本市户口,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详见附件)。本地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流动人口子女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但未入学的。
三、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当地户籍登记办法
,父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I)对于与父母居住在该地区的学龄儿童,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其父母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是最近购买但尚未办理的,提供税务综合发票和购房合同;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并注明房产证地址(复印户口本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地);
3、儿童免疫证明。
(II)与祖父母住在同一地区的学龄儿童需要提供:
1、房产证;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
3、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3)租赁房屋的适龄子女应当提供:
1、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本区父母、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为集体户提供户口地址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IV)实际居住在该地区的被拆迁户子女应提供:
1、拆迁协议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正面复印件)户籍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在上述情况下,除本区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父母的完整房产外,还应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住房安排证明可由子女父母双方单位等出具,无工作单位的可出具失业证明)。
四、《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广州无常住户口,但实际居住在我区管辖范围内,符合政策性看护和贷款阅读条件的
1、需要提供:
1、按照分类表
2、中相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4、监护人的家庭计划证明书;
5、儿童免疫证明书。
五、入学方式和注册时间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学位分配通知由注册学校或指定学校的家长于6月9日收到。
(2)新生登记将于6月17日举行。届时,家长将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补办登记时间安排在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家长将适龄儿童及所需证明材料带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