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黄页学校正文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第三小学(井岸三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8 03:33:50 浏览次数:332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第三小学(井岸三小)主营业务:全国初中,
欢迎申请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第三小学(井岸三小)。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第三小学(井岸三小)公司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0756-5557628、0756-5524362,注册地址:静安镇龙井路48号。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官方网站:。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第三小学(井岸三小)怎么样?
1995年至2008年,参加区少儿花展的学生每年都获得上级奖励;参加省、市、区艺术、体育等艺术竞赛的学生成绩优异。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第三小学(井岸三小)收多少钱?
普通学生住宿费一般为100元/学期公寓式200,学生学杂费280,住宿费一般为100元/学期公寓式200
。此信息源网络仅供参考。欲了解更多详情,请致电了解有关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第三小学(井岸三小)的更多详情。具体内容如下: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第三小学(井岸三小)介绍:

斗门静安镇第三小学位于静安市北部,原名“精英学校”,解放前建成。1984年,学校被拆建。1985年9月,斗门县政府将其命名为“静安镇第三小学”;。在上级党政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下,学校规模不断扩大。经过89年和95年的两次扩建,学校占地面积8085平方米,建筑面积3547平方米,绿化面积2653.7平方米。学校现有教室20个,教师办公室5个,教学班20个,在校学生999人,公办教师56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11人,大专以上学历35人,中专以上学历10人,教师合格率100%;有48名小学高级教师和8名小学一级教师)。学校环境优雅干净,教学设施齐全,设有多媒体电教教室、电脑室、图书馆、音乐室、舞蹈室、美术室、实验室、体育室、卫生室、乐器室、少先队队部室等十多个功能室,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学校始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质量为本,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坚持“高水平的学校管理,高品位的校园文化,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实现办学目标,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扎实开展校本教研工作,全面推进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实施。

1992年至2008年,我校德育工作荣获市、区德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996年、2006年被评为区文明单位,1997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教学质量逐年稳步提高。1992年至2008年,共获一等奖11项,二等奖2项。1997年、1998年获市级教学质量进步奖。2004年获市级教学质量三等奖,2005年获市级教学质量二等奖。2001年起,我校被斗门区继续教育学校确定为教师培训科研基地。近年来,我校积极开展项目研究,先后申请国家教育科学和“十五”重点项目“数学教学综合评价方法与策略”和“中小学生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研究”广东省珠海市规划项目;利用发展性评价提高中小学生作文能力的研究&项目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近三年来,我校150多名教师撰写德育教学论文,在省、市、区比赛中获奖;600多名学生在全国、省、市、区举办的各类比赛中获奖。我校为全区高级中学培养了一大批素质过硬、学识渊博的人才,他们获得了上级的嘉奖、家长的好评,赢得了很高的社会声誉。

学校注重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使学生全面发展。1995年至2008年,参加区少儿花展的学生每年都获得上级奖励;参加省、市、区艺术、体育等艺术竞赛的学生成绩优异。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第三小学(井岸三小)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东省株洲市初中择校必备参考资料: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静安第三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桥北二路连接环山北路与合十路以北,黄阳大道以南与西湾村交叉,东至龙井路和龙霞路。

珠海市斗门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办法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或之前出生),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一)斗门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II)符合珠海市规定的11类政策性照顾学生(详见附件1)。父母一方或多方是在斗门区非斗门区户籍政策范围内出生、工作、生活的子女。

(三)符合《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持有斗门区2012年5月1日前登记的完全产权房地产证的非珠海户籍人员(房屋用途为居住,不含商铺、车库、工厂、工业用地、商务公寓、酒店公寓等)。,而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对本政策范围内出生的儿童享有合法、充分的财产权,以下简称“不动产”)。

三、招生工作程序

(一)宣传准备(5月2日至5月9日)

全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公布了各小学和初中学区范围,学校设立咨询电话,做好政策咨询工作(持续到招生结束)。

(II)注册时间

注册时间为5月10日至22日。

(三)申请地点和方式

1.以下小学新生直接向所在学区学校申请:

(1)斗门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珠海市条例。

(2)父母一方或多方在斗门区登记的,应按非斗门区户籍政策生育子女。

(3)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儿童在斗门地区工作和生活。

2.以下初中新生直接在原学校注册:

(1)斗门区在斗门区小学就读的注册学生和符合珠海市规定的十一类政策照顾学生。

(2)父母一方或多方在斗门区登记的,应按非斗门区户籍政策生育子女。

(3)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儿童在斗门地区工作和生活。

3.户籍在斗门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外地就读的,将于5月10日至22日直接到斗门区教育局教育处登记。

4.农民工子女登录珠海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Zhjy.net)申请学位。各小学、幼儿园要根据家长提供的信息,安排负责人指导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如果小学新生家长无法上网,可于5月18日至19日携带所有相关信息到以下指定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四)斗门区户籍学生入学办法

1.,户籍地址与父母房产证地址一致的,学位按户籍所在学区安排。学生户口簿地址与家长房地产证地址不一致的,按房地产地址安排学位。

2.如果学生的户籍与他/她的祖父(母亲)或祖父(母亲)的完整财产证明地址一致,未取得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斗门分院颁发的《私人住房证》的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安排到房产所在学区学习。

3.学生户口为斗门区集体户口的,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的不动产,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产证与他人共有(指不在学生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或家庭无房,斗门区教育局将根据学校的学历,统筹安排就近学校学习。

4.十一类政策性护生(详见附件1),出生于斗门地区的非斗门户籍政策中的子女,在斗门地区工作的香港和澳门工作人员的子女可根据学校安排学位。自有房地产所在区;无房地产或无完全自有房地产的,2013年5月1日后办理房地产证或户口登记,区教育局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符合整体招生条件的,可按学生父母不动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无不动产或仅有部分不动产产权的,可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学位,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他们上学。

(V)在线注册和注册过程

1.帐户注册。使用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家长的手机注册账号。手机用于接收报名信息、密码更改、审核结果、报名结果等报名信息。

2.输入信息。根据申请流程,填写学生信息、家长信息、房产信息等积分信息。

3.数据审计。教育部门将申请资料分类汇总后,报公安、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房地产登记等部门审核。

4.计算积分。各职能部门反馈评审材料后,区教育厅计算积分,并于6月19日至25日公布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补充相关材料。

5.安排学位。区教育厅根据公开名单,根据申请条件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生进入公办学校。

6.登记入住。7月4日至5日,学生上网查看学位安排结果。从7月6日到7月7日,带着全部录取材料到招生学校报到,拍照留念,学校将录取材料拍照留念到招生系统。

7.注册学生身份。根据学校登记结果,区教育局统一了学校招生管理制度。

四、申请材料

(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五项内容:“家庭户口地址栏、家庭户口首页、总人口目录页、学生个人户口页、家长个人户口页”。

(II)房地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三项内容:“产权证号、产权人和地址”。

(三)城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斗门区户籍学生)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珠海市儿童接种证明材料。

(五)提供政策性照顾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六)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监护人,应当按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初一年级积分指标和分数表提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8)。

(七)非斗门区小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校学生身份证明,并加盖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的公章。

(八)居住在斗门地区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应提供香港和澳门居民身份证、香港和澳门居民前往内地的旅行证、房产证等

(九),上述材料的原始副本应保存在日后供参考;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A4纸。

五、其他事项

(1)对在各镇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原毕业学校审核材料,校长和校长在证书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6月中下旬,以学生毕业所在小学为单位,对学生所在的初中学区进行宣传。

(三)区直属小学和静安镇城区小学于6月10日向区教育局教育股寄送一年级新生申请材料。经审批,各小学于7月8日至9日发出新生入学通知书。其他小学将在学校批准新生材料后,于7月8日至9日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

(四)区直属小学、教育集团将于6月10日将区直属初中一年级新生的申请材料送区教育局教育处汇总,区教育局教育处将把材料送到全市中学。本市中学确认后,招生学校将于7月8日至9日发出录取通知书。各镇教育组收集一年级非区级初中学生的申请材料后,将于6月10日前将学生申请表寄送各镇初中。录取学校批准后,初中将于7月8日至9日发出录取通知书。

(五)各学校将于7月8日至9日对通过积分入学的公办学校学生和其他学生发出入学通知。

(六)开学后第二周,学校直接在市学生身份管理系统申请新学生身份,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办理。
关键词: 珠海市 小学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