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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坪洲小学怎么样?
深圳市宝安区坪洲小学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市财政、物价、教育等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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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坪洲小学简介:
深圳市宝安区坪洲小学成立于2011年9月。是区教育局直属的公立小学。
学校位于宝安区海城路237号,毗邻宝安新中心区,占地面积2.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00平方米。学校前期总投资4393万元,36个班,1620个学位。设有智能校园网、校园电视台、体验中心、表演中心、科研室、电声乐队培训室、古筝排练厅等教育教学功能室。风雨操场设有6条200米圆形塑胶跑道、乒乓球、篮球、羽毛球、体操等场地,并设有活动看台和100平方米舞台。本学期学校按22个教学班临时配备教师69人,其中专任教师64人,助教5人,研究生学历专任教师4人,本科学历专任教师57人,小学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7人,目前在校学生1202人学校。学校校长张云英是全国优秀校长、广东省特级教师、深圳市首批“著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人民教育》、《校长》、《小学语文教学》、《小学语文教师》、《小学德育》等杂志作为封面人物介绍自己的事迹。
学校根据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科学制定了《平州小学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2011-2015)》,确立了“学校有灵魂,老师有思想,学生有意见,家长有信心”的办学目标,培养“德、智、趣、性文明都市人”,以“让智慧主宰生活”为核心理念,以“诚信、文明、健康”为校训,倡导“求真、求善、求礼、求美”的校风,倡导“教从思、开、达”的校风和“学从乐、生、序”的校风,深入开展“开放教育”;通过实验,精心打造“智慧校园”特色,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效益。学校先后获评 “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实践基地”、“全国科学教育实验基地”、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开放式小学语文教学研究”(课题批准号DHA100248)课题主持单位、“全国语文教改示范校”、花儿朵朵英语“全国示范实验学校”,还被确定为深圳市首批“智慧校园”试点学校、深圳市“张云鹰名校长工作室”挂牌学校。
深圳市宝安区坪洲小学招生情况?
2013深圳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3年深圳市宝安区坪洲小学招生信息
2013年深圳市宝安区坪洲小学招生范围
1—6类
西乡大道以南、新安六路以北、宝安大道以西(劳动路以南、宝源路以东的区域除外)
2013深圳市宝安区坪洲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必须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二、学位申请材料
(核对原件并提交A4纸复印件)
(I)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明,子女及其父母户口簿(需全套复印件)及身份证;
2.住址证明:学校招生地区适龄儿童父母的房产证(法定监护人房产份额必须≥51%),或房屋租赁记录证明或其他房屋(祖籍房、军品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住宿等)证明等材料。
(II)具有暂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居住证;
2.住址证明:入学地区适龄儿童父母的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不得低于51%)或房屋租赁证明或其他类型住房(军用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就业或社会保障证明:适龄儿童父母中至少有一人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督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保障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之一);
4.计划生育证明:适龄儿童家长所在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学校联系函
5.学校联系函:所在乡(镇)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校联系函学龄儿童已登记。
(III)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申请学位时,应当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并提供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三、招生办法
采用积分招生办法。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所有深圳户籍学生和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非深户籍学生父母必须在深居住满一年以上(通过居住证时间予以证明)。特殊人才子女和特长人才培养对象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积分。按照上级政策,根据申请学生的户籍类型和在学区的住房情况,共划分为6个学位类型。
(一)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祖屋(所在社区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下同)。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或祖屋。
第三类: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
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五类:非深户籍,学区购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二)积分办法
积分办法分两种,分别为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
1.深圳户籍学生:按照在学区居住时间积分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积1分。
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按发证日期计算;提交租赁凭证(合同)证明材料的,按照租赁凭证(合同)载明的登记备案日期计算;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按照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计算。居留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申请学位当年的3月31日。积分没有上限。
2.非深圳户籍学生:根据社会保障或营业时间和计划生育分数
,非深圳户籍学生的分数包括社会保障或营业时间和计划生育分数,两者之和为其有效分数。
(1)社保或营业时间点:申请人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缴纳社保的,按本市累计缴纳社保时间(以累计缴纳时间最长的保险为准)计算;企业未缴纳社保的,按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参股或设立的时间计算;父母一方或多方有深圳户籍的,经当事人申请,可按其父母户口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累计一分,直至申请学位当年3月31日为止。积分没有上限。
(2)计划生育得分:独生子女60分,其他政策子女30分,政策外子女不得分。
(三)积分核查
学校收到家长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有关职能部门核实确认。各职能部门的考试成绩作为确定招生资格、学位类型、最终分数和招生顺序的依据。
(IV)积分的目的
积分只在同一班级的学生中进行比较。录取顺序坚持“先类后整”的原则,从一类录取到六类录取。同一类学生按积分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完成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未被公办学校录取并通过资格考试的学生,由家长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选派到我区通过广东省标准化学校验收的民办学校学习,享受政府给予的学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