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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8 02:26:26 浏览次数: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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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小学怎么样?
入学率仍然很高。近年来,这一比例仍在上升。这是选择这所学校的重要参考因素。学校环境很好。通常,你可以在学校散步。很有趣。当然,我们学习时不能放松,因为老师对管理很严格。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小学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图书杂费:普通学生290人,借读学生7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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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小学介绍:

新港中路小学位于新港中路,周边单位包括广州交通研究院、中国海洋南海分公司,珠江电影制片公司、广东教育学院、新石头村等创建于1993年9月,学校占地面积8795平方米,教学楼4176平方米,绿化面积4798平方米,绿化覆盖率100%。现有18个教学班,44名教职工。十年来,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治校、依法教育。学校教育以德育为突破口,以教育研究为指导,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校领导班子勤勉务实,团结协作,勇于发展;教师朝气蓬勃,高尚高尚,乐于奉献。学校环境优美,校风良好,设备完善,教学质量稳步提高。1999年11月通过区一级学校评价,2000年4月被区教育局评为区一级学校。2002年10月通过区一级学校复评。近十年来,学校整体教育水平达到了较高水平。学校先后荣获122个市、区奖项。师生们参加了各类学科竞赛,获得了多项国家、省、市、区奖励,受到了上级领导、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州市初中择校参考资料: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奇奇社区;新红社区(珠江帝景花园除外);汇美社区(新港中路双门号、金安苑除外)。

对口中学:赤岗中学、裘德中学、94中学

招生方式:区招生,择校

2013年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小学招生简章

一、申请人及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我区今年小学入学年龄在6岁以上,即8月31日前出生,2007年(含8月31日,下同)。凡在海珠区有户口但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申请入学。

(二)具有广州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暂住海珠区的适龄儿童(已安排永久性搬迁的不在本范围内)可在我区申请入学。

(三)海珠区无户籍,但居住在海珠区,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政策,流动人口适龄儿童满6周岁,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4)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和海珠区境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外籍适龄儿童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注:失学、自理能力严重残疾的适龄儿童,请向所在小学申请学位,轻度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海珠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奇能学校)。地址:怡乐路新丰黄16巷8号)。

因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免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申请学位的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报海珠区教育局审批,可能会推迟一年入学。

二、学位申请时间

2013年5月1日1、12、13(周六、,共1)3天。

每天办公时间:上午8:30至上午11:30

下午2:30至下午4:30

三、申请学位办法

符合今年海珠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指定的小学申请学位,填写《学位申请表》,申请学位时,必须携带适龄儿童证原件、复印件及下列证件:

(一)具有海珠区户籍的: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3.户口的房产证或者抵押合同;经市房管局批准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房屋为申请学位的子女父母的唯一住所);

4.2013年体检表;

5.儿童接种证明;

6.学龄儿童已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2)具有广州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暂住海珠区的,应当持有: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有效拆迁协议公证书;

4.原住宅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5.有效暂住证明;

6.2013年体检表;

7.儿童接种证明;

8.如果学龄儿童已申请了个人身份证,请同时提交。

(三)海珠区无户籍适龄儿童需携带:

1.出生证;

2.独生子女证或广东省流动人口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3.父母和适龄儿童户口簿;

4.我区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借阅证明;

5.我区适龄儿童父母暂住证(广东省居住证);

6.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父亲或母亲为我区环卫工人的,颁发广州市市容环卫局颁发的《广州市市容环卫临时工子女入学证》和环卫工与海珠区环卫局连续两年以上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环卫工人连续两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2013年体检表;

8.儿童疫苗接种证明;

9.学龄儿童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iv)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和外国籍学龄儿童应携带:

1.学龄儿童的身份证(护照);

2.学龄儿童家长的身份证(护照);

3.暂住公安派出所适龄儿童境外人员居留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4.广州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区居民在学习期间对非广州适龄儿童承担监护义务的公证书;

5.非广州适龄儿童临时监护人与当地居民的书面申请户籍;

6.临时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具有相同户籍地址的房产证或者购房抵押合同;房屋租赁应当提供经广州市房管局批准或者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住所;

7.2013年体检表;8.儿童接种证明。

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华侨子女,可享受政策性助学贷款待遇:由中国使领馆或适龄儿童居住国使领馆核发,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具有华侨亲属关系证明的地位和特点。

2、台湾同胞子女凭《广东省台湾同胞子女入学证明》和海珠区台办《台湾同胞证明》享受政策性助学贷款待遇。

(五)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今年必须携带《广州市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表》。(海珠区幼儿园适龄儿童可向幼儿园

四、《入学办法》

(I)向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借阅今年3月的体检资料,海珠区教育局小学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就近招生与所辖学校学位数量相结合的原则,对学校分布与生源分布不匹配的情况,统一组织实施,一些适龄儿童将从指定申请学位的学校转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普通学生将全额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II)学位分配通知由招生学校于6月9日发布。

五、新生报到时间:

6月16、17日,家长持学位申请所需的学位分配通知书及相关证明,带适龄儿童到招生学校进行简单的学前谈话及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见《学位分配通知》

六、相关事项;

(1)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二)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意见》:“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学位按实际居住地分配,原则上“户籍必须一致”,申请住校的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同住一户,如果发现有择校行为,故意违反人户一致原则的,将另行处理。

(3)家长填写表格时,必须按照栏目内容正确填写,字迹要规范、整齐。联系地址如有变更,请在备注栏填写变更后的联系地址。

(四)广州市中小学生学籍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学龄儿童家庭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办理个人身份证。详情请登录广州市公安局金盾网站。

(五)根据《广州市儿童入园(幼儿园)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接种证入学考试和补充接种的要求,所有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必须在2013年9月1日入学前检查疫苗接种证明。详情请咨询您居住的疫苗接种单位。
关键词: 广州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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