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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基立道小学怎么样?
“贫困生通常不参加考试,这会降低学校的平均分。头晕!即使是没有广州市户口的外省孩子也不进学校,而且他们已经花了数万元去了其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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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基立道小学介绍:
广州市海珠区吉利路小学位于前进路基路55号。学校成立于1958年,已有45年的办学历史。1958年创办时,与纺织民校合并,分为两个教学区。支教学校是一座老式平房。学校主体为砖木结构的三层楼(南楼)。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区政府和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建设,多次投资改造学校。2002年10月,学校北部开始建设一栋5层教学楼,建筑面积2172.65平方米。学校占地面积3402平方米,建筑面积3469.15平方米。学校拥有各类教育教学专用场地和标准篮球场,校园面貌焕然一新。学校现有12个班级,491名学生,24名教职工,其中高级教师12人,占50%,大专及以上学历20人,占87%。基里多小学师生坚持“勤勉纪律、团结进步”的校训,与时俱进,以科研求发展,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人格的全面发展。1989年被评为广州市重点篮球学校。1990年12月,在广州市小学生传统篮球比赛中,学生篮球队获得女子组第三名。女教师篮球队从1988年到1990年连续三年获得区教师篮球比赛冠军。1993年,开展了智障学生随班就读实验,使智障学生与正常学生共同学习、共同生活,相互学习,促进智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合唱团在2003年区合唱节、1992年12月第五届合唱节、1994年11月第六届合唱节中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近年来,学校师生多次在全市各类比赛中获奖或在教育期刊上发表论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2004年6月被评为区一级学校。在教育改革的大潮中,基里多小学树立了在国内外的形象,在内部增强了办学质量,与时俱进,大胆追求,勇于探索,把学校教育改革推向了一个新阶段。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吉利路55号电话:020-84449836?
广州市基立道小学注册?
2013年广州市初中择校参考资料:广州市基立道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苏社街:仁港社区、金汇社区、吉利新村社区嘉惠华庭、吉利南社区吉利下道;江南中街:3、4号,万松花园社区万松花园11、12;前进路42号;前进路50号48、(松原大厦);前进路54号(宏福大厦,君雅街35号26、28、33、;前进路34号33、;滨江街:易安社区
2013年广州市基立道小学招生指南
一、申请者及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我区今年小学一年级都在6岁以上,也就是说,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下同)在海珠区户籍、尚未入学的儿童,必须申请入学。
(二)具有广州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暂住海珠区的适龄儿童(已安排永久性搬迁的不在本范围内)可在我区申请入学。
(三)海珠区无户籍,但居住在海珠区,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政策,流动人口适龄儿童满6周岁,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4)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和海珠区境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外籍适龄儿童可在我区申请贷款。
说明: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适龄重症残疾儿童请向居住地所属申请学位的小学提出送教上门的申请;轻度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海珠区特殊教育学校——启能学校。地址:怡乐路新凤凰十六巷8号)。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申请学位的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海珠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可延缓壹年入学。
二、申请学位时间
2013年5月11、12、13日(星期六、日、一)共三天。
每天办公时间: 上午8:30时至11:30时
下午2:30时至4:30时
三、申请学位办法
凡符合今年海珠区小学一年级申请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指定申请学位的小学领取并填写“学位申请表”。申请学位时须携带适龄儿童和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 具有海珠区户籍的要携带: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该户籍的房产证或购房按揭合同;租住房屋的凭市房管部门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申请学位儿童的父母的唯一居住地);
4.2013年的体检表;
5.儿童预防接种证;
6.适龄儿童如果已经办理了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2)具有广州市户籍,临时迁往海珠区的,应当持有:
1.户口簿;
2.独生子女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有效拆迁协议公证书;
4.原住宅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5.有效暂住证明;
6.2013年体检表;
7.儿童接种证明;
8.如适龄儿童已申请个人身份证,请一并提交。
(3)海珠区无户籍适龄儿童需携带:
1.出生证明;
2.独生子女证或广东省流动人口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3.父母及学龄儿童户籍;
4.学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我区借阅的证明;
5.我区适龄儿童父母暂住证(广东省居住证);
6.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父亲或母亲为我区环卫工人的,颁发广州市市容环卫局颁发的《广州市市容环卫临时工子女入学证》和环卫工与海珠区环卫局连续两年以上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环卫工人连续两年购买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2013年体检表;
8.儿童疫苗接种证明;
9.学龄儿童申请个人身份证的,也请提交。
(iv)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和外国籍学龄儿童应携带:
1.学龄儿童的身份证(护照);
2.学龄儿童家长的身份证(护照);
3.暂住公安派出所适龄儿童境外人员居留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4.广州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区居民在学习期间对非广州适龄儿童承担监护义务的公证书;
5.非广州适龄儿童临时监护人与当地居民的书面申请户籍;
6.临时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具有相同户籍地址的房产证或者购房抵押合同;房屋租赁,提供经广州市房管局批准或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住所;
7.2013年体检表;8.儿童接种证明。
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华侨子女,可享受政策性助学贷款待遇:由中国使领馆或适龄子女居住国使领馆核发,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具有华侨亲属关系证明的地位和特点。
2、台湾同胞子女凭《广东省台胞子女入学证明》和海珠区台办《台胞证明》享受政策性助学贷款待遇。
(五)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今年必须携带《广州市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表》。(海珠区幼儿园适龄儿童可向幼儿园借阅今年3月体检资料)
四、《入学办法》
(1)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海珠区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统一招生由于学校分布与生源分布不相适应,按照就近招生与所辖学校学位数量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小学工作,一些适龄儿童将从指定申请学位的学校转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普通学生将全额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II)学位分配通知由招生学校于6月9日发布。
五、新生报名时间:
6月16、17日,家长持学位申请所需的学位分配通知书及相关证明,带适龄儿童到招生学校进行简单的学前谈话及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见《学位分配通知》
六、相关事项;
(1)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二)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意见》:“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学位按实际居住地分配,原则上“户籍必须一致”,申请住校的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同住一户,如果发现有择校行为,故意违反人户一致原则的,将另行处理。
(3)家长填写表格时,必须按照栏目内容正确填写,字迹要规范、整齐。联系地址如有变更,请在备注栏填写变更后的联系地址。
(四)广州市中小学生学籍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学龄儿童家庭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办理个人身份证。详情请登录广州市公安局金盾网站。
(五)根据《广州市儿童入园(幼儿园)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接种证入学考试和补充接种的要求,所有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必须在2013年9月1日入学前检查疫苗接种证明。详情请咨询您居住的疫苗接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