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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7 07:57:13 浏览次数:475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小学主营业务:广州市重点小学、天河区重点小学、天河区择校、
欢迎申请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小学。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小学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020-61071538,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80号东方新世界花园丽阳街,详情见官网。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小学怎么样?
我家也是天府路人。我想没关系。许多地区的孩子也在这里。这所学校比较新。天府路小学、113中学东方分校是天河区重点培训学校。因为学校建设时间短,水平不高。中国的收视率是受年数限制的,这还不如职称评定多,哈哈,也许我错了。学校主要取决于学校的氛围和教师的素质。最好的学校未必适合你的孩子。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小学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图书杂费:普通学生290人,学生790人,免费,福利费。
此信息源网络仅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小学的信息,请致电我们了解更多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小学介绍: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小学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位于中山大道西180号天河公园东侧,天河区政府南侧。是区内一所高端社区配套公立学校。学校占地8100平方米,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功能领域齐全,设施设备先进。学校现有教学班30个,学生1369人,教师77人,平均年龄32岁左右。

八年来,天福路小学作为一所年轻而充满活力的小学,以“为每一个学生的成长负责”为办学宗旨。在“美、和、差”的哲学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和口碑。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广州市民主管理三星学校、广州市少先队红旗大队、广州市绿色学校、广州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广州市印刷特色工程获奖学校、广州市语言标准化示范学校,广州安全文明校园、广州市优秀家长学校、广州市素质教育试点学校、广州市东部英特尔未来教育工程示范学校、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学校,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特殊档案综合管理单位、国家基础教育英语实验基地。

为打造“和谐教育”品牌,走特色办学之路,我们提出把学校建设成为“人文校园”、“学术校园”。围绕“创建书香天地,和谐生活,美好生活”的主题,遵循“师生共事,全员参与,校本育人,家长育人”的原则,以满足“内容充实,形式多样,见效务实,持之以恒”的要求,要大力开展“书香校园”创建活动,优化校园文化环境,丰富师生阅读生活,提高师生人文素质,携手家长参与阅读,让书香校园飘香,让书香人润泽。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广州市青少年促进学校2014年择校参考资料:2014年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1、中山大道136-138号,花港花园(花港东街:2、4、6、8、12、14、16、18、花港南街20号:2、4、6、8、12、14、16、18、20、花港西街22号:1、3、5、7、9、11号,

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论性别、民族、种族,均应接受学校教育。今年的招生目标是2008年8月31日或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6岁以下的儿童不包括在今年的入学人数中。

时间安排:

入学发布招生简章:4月30日(星期三)

适龄儿童到小学报名:5月10日、11日,12(星期一六、天)

学校发布招生通知:6月8日(星期日)

小学新生报名:6月15日、16日(星期日,6)花岗南街20号:2、4、6、8、10、12、14、16、18、20、22,花岗西街:1、3、5、7、9、11,花岗北街2-60号:1、2、3、4、5、6、7、8、10);2、理想花园-东方一路(单号)1-25号,东方二路(单号)1-25号,东方三路(单号)1-27号;3、东方二路(单号)39号,2号1、23、41、,56号,东方二街46、48、50、52、54、,42号,锦衣四号30、36、和一、二、东方三路4号3号;4、东辉花园-东辉南街20-34号(双号),东辉东街3号1、,天府路69号院,东辉西街石牌干休所5、13、19、6、C、1、41、39、25、54、56、;6、黄埔第二疗养院天府路125-137号;7、广昌楼101-105号;8、上虞会中山大道184-192号;9、第237号、第23号3、第23号5、华建大厦天府路;10、第307号、第1257号289、305、第翠台天府路;1号1、东方新世界-中山大道158号(15,新月街1、5、7、9、11、13、;溧阳街20号2、4、6、10、14、16、18、;益智街1号、3号、5号、7号、9号、11号;环宇园中山大道118号;13、理想的青年聚会——东方三路35号;14、君悦园——天府路161号;16、文景阁:88号,中山大道西;方圆院1号7、:天府路11号。

对口中学:113中学

入口物业:

新世界东一园东辉园翠湖山庄华岗园奉化园东方都市广场丽德雅居东方新世界等。

广州市天河区御景小学2013年招生指南

亲爱的家长们:

每年新入学的小学生即将开始。

为了让您的孩子顺利申请相应的学位,请您在百忙之中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请记住以下重要时刻:

在校门发布招生简章:4月30日
星期二
适龄儿童入学:5月11日、12日、13日六、,星期一

招生学校下发新生报到通知:6月9日(星期日)

小学新生报到:6月16日、17日(星期日,1)

玉井小学招生范围:华南玉井园

招生范围:元岗村;南兴花园;中仁集团社区;景晖苑;千叶园;75738部队;75751部队;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对口中学:长兴中学

2013天河区小学招生指南

家长:

每年新入学的小学生即将开始!

为了使您的孩子成功申请相应的学位,请尽最大努力阅读以下内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请先记住以下重要时刻:

1.在校门发布招生简章:4月30日
2.星期二对口小学适龄儿童入学:5月11日、12日、13日(1240周)、1日

3.学校发布新的学生登记通知:6月9(星期日)

4.新生入学登记:6月16日、17日(星期日,1日)

一、入学要求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论性别、民族、种族,均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今年的招生目标是2007年8月31日或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6岁以下的儿童不包括在今年的入学人数中。需要

二、证书

。全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登记时间为2013年5月11日至13日。家长需随身携带户口本、有效居住证(房地产证、购房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经市房管局批准的唯一居住证)等证件,邮资全额回信带着孩子去了小学登记。没有房地产证的,必须提供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地产登记清单。

三、入学原则

“实际居住地”是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拥有财产权和居住的地方,或者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地产但合法租赁和居住的唯一地方;“户籍必须一致”是指适龄儿童与其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相同,且适龄儿童与其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址相同。因客观原因(如拆迁、临时安置等)使居住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为主要依据安排程度。

四、儿童分配办法

在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基础,人户必须一致”的前提下,学位按“一户一度”分配(双胞胎、多胞胎和符合计划生育、二胎政策的除外),也就是说,一个寄宿单位只能从对口学校分配一个学位,如果学习学位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如果寄宿单位已经有适龄儿童在对口学校学习1-5年级。具体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类:

1、一手房住户:一手房业主的子女在新生报名前(2013年5月11日前)购房并入住的,将进入所在地区的相应小学就读;5月11日至8月31日期间购房但入住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新购住房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不在新购住房地址对应的小学安排学位,学位应在原实际居住地申请。

2、集体户: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属于广州市天河区集体户。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可以提供实际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不迁入证明,经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符合有关规定),以及居住条件相关情况证明(提供实际居住的消费凭证,如水电费、煤气费、固定电话费等),而这所房子是广州市唯一的学龄儿童及其父母的住所,该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学位。

3、承租人:于2013年5月11日前在我区办理完所有手续并出租,租赁期三年以上(2013年1月1日起),且该房屋为广州市唯一的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所(无房地产证)父母双方),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未按规定办理合法租赁手续,租赁期不足三年或2013年5月11日后在我区租房的,不予受理。

4、被拆迁户:被拆迁户的子女,由拆迁办安置,实际居住在我区管辖范围内(以拆迁协议提供的住所为准,可能与被拆迁户的住址不一致,但必须有广州户籍),或领取搬迁补助的被拆迁户子女自行解决居住问题,可在2013年5月11日前提供经市房管局批准的被拆迁户子女有效租赁合同,现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经核实(需提供父母双方无房的证明),由对口小学的学生接受;已使用学位或对口小学学位紧张的,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学位。

5、二手房住户:指在2013年5月11日前办理完交易手续(以房产证为准)且已入户的二手房业主子女,未使用学位的,在对口小学门口领取;持有学位的已使用的,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学位。2013年5月11日后,办理完交易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被区内学生录取。

6、有祖父母的家庭:学龄儿童出生后与父母同住,父母在广州无独立房地产或其他住所的(不提供单位住房、自购、出租等、单位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未使用学位的,由对口小学的学生领取;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的唯一住所是祖父母家。但如有不同家庭入住或使用学位,区教育局会统筹安排。

7、不完全不动产家庭:学龄儿童及其父母不完全不动产的住所是他们在广州的唯一住所,在广州没有其他完全不动产或住所(没有单位住房、自购、出租等)。学位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除不完全不动产住宅外,还有完全不动产住宅的,应当迁至完全不动产住宅所在地,由完全不动产住宅所在地的对口小学接收。

适龄儿童有上述情况的,先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小学登记。

五、非广州市适龄儿童入学

1、凡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要求(见附表)且具有本地区居住、监护条件的非广州市适龄儿童,均须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按要求,并到相应的居住地小学申请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凡符合《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实施意见》(粤发〔2011〕45号)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其他非广州市适龄儿童,均可就近联系学校办理学位。如果公立小学没有剩余学位,他们可以申请私立小学的学位。每个学校的地址都是电话,可以在天河区教育局的网站上找到(www.TIAnhe.org.CN)。申请时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人农业户口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在广州的固定地址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由广州市管理服务中心登记备案)(三)申请人在广州市就业(或合法经营)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其中合法经营证明由工商部门出具)(四)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五)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温馨提示

1、家长必须对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再申请阅读,一经发现,将予以开除,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3、要求家长做好一切准备材料根据招生工作指导向对口学校申请,材料不全可能影响招生;

4、家长需于5月11日至13日到对口学校申请。如果申请迟到,学位将由区教育局安排;

5、为了节省您宝贵的时间,建议家长先在天河区教育局www.TIAnhe.org.CN网站的“小学招生”栏了解招生信息,下载2013年天河区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填写后交各小学招生点使用;

6、经核实入学材料不真实的;B、多次申请公办学校学位的;C、无特殊情况不按时申请学位的;

7、已被本校录取,无任何原因,未按时注册,本校已电话催促,三日内仍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

8、家长对学校招生有意见或者建议的,可以向校长反映。如果校长的解释或解决方案仍不能让您满意,他们可以请求以下帮助:

天河区教育局咨询热线:38622798地址:天府路1号院4号楼2001室,天河区

天河区成人教育办公室(民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38622792

地址:天府路1号院4栋2002室,天河区

天河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38622508

地址:天河区天府一路
4号楼2005室
关键词: 天河 广州市 天府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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