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申请广州市海印苑小学。广州市海印苑小学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登记电话:020-83793613陈先生,登记地址:东山区东湖路永胜东街5号。更多信息,请访问官方网站。
广州市海印苑小学怎么样?
广州市海印苑小学收多少钱?
普通学生278学生778
本信息源网仅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请致电我们了解更多有关广州市海印苑小学的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广州市海印苑小学介绍:
广州市东山区海音园小学成立于1996年。它位于美丽的珠江上,位于美丽的国家示范社区海音园社区。学校占地2540平方米,建筑面积2510平方米。现有教职工34人,教学班12个,学生591人。学校有四层教学楼,一个标准的篮球场和羽毛球场,还有一个塑料跑道。学校环境幽雅、美化、绿化、净化,为学生提供了理想的学习环境。学校设有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舞蹈室、音乐室、艺术室、自然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室、卫生室等专用房间,使学校逐步走向教育现代化。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以邓小平“三个方面”和“科学兴国”理论为指导,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入开展教育科研,努力推进各学科素质教育,在不断追求现实中不断进步。在教学方面,学校十分重视优化课堂教学研究。教师的基本教学技能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许多青年教师参加市、区基本功竞赛和班级标兵评比,并获奖。在培养学生方面,学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全体,培养特长,注重教育质量。一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应运而生。我校学生黄寅,1999年被评为“广州市敬老敬老模范”,并获林市长表彰,近三年来,我校多名学生参加了全国“华罗庚杯”、教学比赛和全国奥林匹克数学竞赛获得三等奖二、;我校合唱队1997年获得市合唱节三等奖,舞蹈队1999年获得区艺术节三等奖;田径队1998年起每年晋升一级,由三级晋升为一级,2000年获一级队第六名,授予奖杯,2001年获一级队第八名,许多学生代表区参加城市比赛并获奖;近两年学校游泳队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从默默无闻跃居全区无池组第二名,不少学生打破了全区纪录;近年来,我校科技队伍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学生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了好的名额和奖项。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决心以素质教育为目标,以科教兴国为战略,努力把海音源小学办成更高水平的学校。
广州市海印苑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州市青少年促进小学参考资料:广州市海印苑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东湖西,河群西;河群一、二、三马路(含东湖招待所,原东湖北路);华东路543-669(文号);华东558-706(双,其中558-600拆除);百子洞一、二、三车道(包括1248)二车道拆除;东华市场东、南、西、北街;汤洛永;紫来一、二、三车道;新合浦68(华丰大厦)80-96(双号);东湖路5-25(单号,包括5-23拆除);东湖路33-35号(东湖昊园);东华东508-556号(双号);东华南172、178号;新南街;牛皮一、2号(联发名阁);车路聚龙社南安巷;东湖路1251号6、8号;东华159-16号4、170号;东湖路52-58号;永胜东街21-25号、33-35号;和群一路89、9号3、95号(市政园林规划)97-137号。
入学性质:
东湖豪园,华丰大厦
入学方式:区招生择校
2013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简章
入学目标:6周以上学龄儿童
一、报名时间(1)236
5月1日,20131、12、13
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
能够提交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当地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学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地产,需要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经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住。
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期末开始招生。
因主观原因分居的,父母应及时将户口转移到子女监护人(父亲或母亲)不动产所在地登记,使户口一致,并在不动产所在学校登记。
(2)具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轻度智障儿童。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没有本市户口,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详见附件)。该地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流动人口子女在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但未入学的。
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对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I)对于与父母居住在该地区的学龄儿童,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其父母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是最近购买但尚未办理的,提供税务综合发票及购房合同;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注明房产证地址(复印户口本首页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免疫证明。
(II)与祖父母居住在该地区的学龄儿童需要提供:
1、居住房地产证明;
2、与房产证地址相同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三)租赁家庭适龄子女应当提供:
1、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本区父母、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同时提供户口本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IV)实际居住在该地区的被拆迁户子女应提供:
1、拆迁协议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真实居住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在上述情况下,除本区适龄儿童居住地为父母的完整房产外,还应提供该居住地为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住房安排证明可由父母双方子女所在单位等出具,无工作单位的可出具失业证明)。
四、《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无广州市常住户口但实际居住在我区管辖范围内,符合政策性看护和贷款阅读条件的,需要提供:
1、分类表中相应类别的相关证明;
2、监护人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3、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明;
4、监护人计划生育证明;
5、儿童免疫证明。
五、入学方式和注册时间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由注册学校或指定学校的家长于6月9日收到。
(2)新生登记将于6月16、17日举行。届时,家长将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补办登记时间为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家长将适龄儿童及所需证明材料带到区教育局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