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申请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第一小学。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第一小学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020-81931579,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82号。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官方网站:。
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第一小学怎么样?
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第一小学收多少钱?
图书杂费:普通学生278人,借读学生778人
,本信息源网仅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请致电我们了解更多有关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第一小学的信息,具体如下:
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第一小学介绍:
东风西路第一小学是位于广州老城区荔湾区的一所小学。占地面积3898平方米,拥有27个教学班和72名教师。学校拥有“团结、进取、诚信、务实、创新”的领导班子和“师德高尚、敬业奉献、作风严谨、务实进取”的教学团队。近年来,教学团队共有10名教师被评为粤南优秀教师、全市优秀教师、具有区域教学特色的教师、黎族教育新星。我校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全市一流学校评价方案为参照标准,指导办学,走特色办学之路,形成“关注环境,可持续发展,培养绿色文明人”的办学新理念。多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广东省绿色学校”、“广州市绿色示范学校”、“广州市绿色先进单位”、“广州市爱国卫生模范单位”、“荔湾市教育先进单位”、“广州市红十字会先进集体”、“荔湾市文明单位”、“荔湾市家庭教育先进单位”、“荔湾市先进单位”环境教育“荔湾红领巾示范学校”;。争创广州市一级学校是我们的新目标、新追求。近年来,在各级领导部门的支持下,学校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学校设有计算机室、图书馆、自然实验室、音乐室、艺术室、劳动技术室、舞蹈室等11个教学功能室和标准游泳池,并建有“滴水穿石”、“小花园”、“天台生物园”等;小农业科技园、少儿园、绿色走廊等校园内种植花木100余种,绿化覆盖率58%。校园一年四季都是绿色的。美丽典雅的校园陶冶着师生的心灵。多年来,学校坚持走“学校、家庭、社区”的绿色教育道路,把环境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确立了“关注环境、可持续发展、培养绿色文明人”的办学理念;环境教育科研课题,坚持学校绿色教育,家庭绿色行动,社区绿色活动,教育孩子,带动家庭,影响社区教育效果,形成学校特色。在改革实践中,教师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在素质教育大潮下,东风西路第一小学全体教职工将不断创新发展。他们将以无限的勇气开创教育新局面,为培养新世纪的绿色文明人而不懈努力。
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第一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年广州市初中择校必备参考资料: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第一小学招生信息
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第一小学招生简章
一、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3日11、12、三天
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
能够提交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当地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学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地产,需要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经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住。
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延期期满后,应当立即入学。
因主观原因造成分居的,父母应及时将家庭转移到子女监护人(父亲或母亲)不动产所在地登记,使家庭一致,并在不动产所在学校登记。
(2)具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儿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口所在地。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没有本市户口,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详见附件)。该地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流动人口子女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但未入学的。
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对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I)对于与父母居住在该区域的学龄儿童,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其父母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是最近购买但尚未办理的,提供税务综合发票和购房合同;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页);
3、儿童免疫证明。
(II)与祖父母住在同一地区的学龄儿童需要提供:
1、房产证;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
3、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三)租赁家庭适龄子女应当提供:
1、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或者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子女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区(集体户同时提供户口本);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IV)实际居住在该地区的被拆迁户子女应提供:
1、拆迁协议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正面户籍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在上述情况下,除本区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父母的完整房产外,还应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住房安排证明可由子女父母双方单位等出具,无工作单位的可出具失业证明)。
四、《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在广州无常住户口但实际居住在我区管辖范围内,符合政策性看护和贷款阅读条件的,需要提供:
1、分类表中相应类别的相关证明;
2、监护人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3、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明;
4、监护人计划生育证明;
5、儿童免疫证明。
五、入学方式和注册时间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由注册学校或指定学校的家长于6月9日收到。
(II)新生登记将于6月17日举行。届时,家长将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补办登记时间为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及所需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