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申请广州市华侨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华侨小学)。广州市华侨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华侨小学)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学习场所。请记住注册电话:020-8359645,报到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花桥新村友爱路1号网站:。
广州市华侨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华侨小学)怎么样?
华侨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完善。这是一所很好的学校,尤其是在教学方面,但学生的课外活动并不丰富。除了学习或学习,没有多余的娱乐活动,所以学生会有很大的压力。
广州市华侨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华侨小学)收多少钱?
收费标准:择校费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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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华侨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华侨小学)介绍:
广州华侨外国语学校,又称华侨小学,成立于1955年,当时是华侨华人捐赠的学校。学校占地21330平方米,环境优美,景色宜人。它是市中心的一块净土,是一个学习的好地方。2003年,为充分发挥学校外语专业的优势,在华侨小学的基础上,又增设了广州华侨外语学校品牌。2004年,学校增设初中,成为广州市唯一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外语学校。
区政府投资建设了侨城楼、侨美楼、侨爱楼三栋教学楼和艺术技术综合楼,建筑面积21135平方米。城西图书馆建于上世纪50年代,具有历史价值,由父亲何先捐赠,他完成了加固改造工程。体育馆和操场的建设正在紧张准备中。
现有教学班51个,学生2289人,教职工145人。有19个硕士学位和19个硕士学位,135个学士学位。全校本科率达到93.1%,其中中学本科率为100%。小学部现有小学32个班、1451名学生和47名高级教师。教师合格率100%。这所中学有19个班,838名学生。师资力量很强。近年来,学校向社会引进了称职的教师,组织教师定期学习观察,引进了最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教师年轻能干,教育教学能力强,勤勉朴实,积极向上,有爱心,有责任心。
学校以凤凰花、凤凰树为校树,建设凤凰花文化。凤凰花文化的建设是在不同层面上进行的,表面上是物质文化,中间是制度文化,深层是精神文化。阳光进取、艰苦奋斗是我校凤凰花文化的精神内核。我们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都是以凤凰花文化为指导,培养和塑造孩子的良好人格。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特色办学”的办学理念,坚持“同心协力、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坚持以教学科研为主线,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综合素质,努力培养“综合素质高、外语水平高”的留学生,为“继承中国传统文化、建设外语品牌”、具有地方情怀和国际视野的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并在未来国际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近年来,教师和学生在各种英语比赛中屡获殊荣。各年级英语考试成绩均在越秀区名列前茅。一年一度的外语文化艺术节吸引了许多多媒体报道。进入国家示范高中的学生比例高达90%。初中毕业班连续8年获区一等奖,小学连续10年办学水平评价获区一等奖。
广州市华侨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华侨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4年广州市初中选拔必备参考资料:广州市华侨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华侨外国语小学)2014年招生信息
广州市华侨外国语学校小学招生简章学校部(华侨外国语小学)
[华乐]
团结路、爱国路、和平路、友爱路333号、环市东路、天生村88-184号(双)
桃金西街165-215号、桃金坑339
永泰北约19、北一巷20号桃金坑至桃金东路25-47号柳巷永泰路9-25号
。
注册时间:2014年5月12日10、11、3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申请条件:
(一)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
具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儿童(包括智障、孤独症、脑瘫等类型)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可以申请进入本区特殊学校就读。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延期期满后,应当立即入学。
因主观原因造成分居的,父母应及时将户籍转移到子女监护人(父亲或母亲)不动产所在地登记,使户籍一致,并到不动产所在学校办理入学登记。
(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没有常住户口,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他们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9)、白云花园桃金路165-215号桃金坑
号桃金街1-90号桃金路3号88-184(双人)
3号二、,天胜村环市东路333号339
,永泰北约陶金坑北1巷至6巷20号19、,永泰路
9-25号
,陶金东路
25-47号
,对口中学:志新中学,第二中学,第十七中学,第二十一中学,恒福中学昊仙中学
招生方式:区招生,择校
2013广州华侨外国语学校招生简章
计划招生5个班
一、报名时间
5月1日,20131、12、三天
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
能够提交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当地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相同户籍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学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地产,需要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经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住。
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延期期满后,应当立即入学。
因主观原因分居的,父母应当在登记前及时将家庭转移到子女的监护人(父母)房产所在地,使家庭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学校办理登记。
(2)具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儿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口所在地。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没有户口,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
三、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当地户籍登记办法
,父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I)对于与父母居住在该区域的学龄儿童,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其父母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是最近购买但尚未办理的,提供综合纳税**和购房合同);
2、房产证地址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免疫证明。
(II)与祖父母住在同一地区的学龄儿童需要提供:
1、房产证;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
3、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三)租赁家庭适龄子女应当提供:
1、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区内儿童(集体户同时提供户口簿地址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IV)实际居住在该地区的被拆迁户子女应提供:
1、拆迁协议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正面复印件)户籍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在上述情况下,除本区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父母的完整房产外,还应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住房安排证明可由子女父母双方单位出具,无单位的可出具失业证明)。
四、《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区内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需提供:
1、相应证明分类目录中的类别;
2、监护人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3、监护人有效期内居住证明或暂住证明;
4、监护人计划生育证明;
5、儿童免疫证明。
五、入学方式和注册时间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由注册学校或指定学校的家长于6月9日收到。
(II)新生登记将于6月17日举行。届时,家长将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补办登记时间安排在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家长将适龄儿童及所需证明材料带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