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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黄埔区横沙小学:
广州市黄埔区横沙小学是一所有70多年历史的老学校。学校创建于1929年,被命名为“番禺县第25小学”。后来更名为“横沙乡小学”、“横沙堡民族学校”。解放初期被命名为“黄浦区第二中心小学”。学校位于横沙罗氏寺。1966年,学校迁址,更名为“横沙小学”,附设初中班。它是广州86中学的前身。70多年来,该校历届学者始终坚持“文镇市郊,立誓第一”的办学宗旨,教书育人,造福一方,培养人才,影响深远。经过70年的风风雨雨,横沙小学经历了嬗变和不断发展,正以崭新的面貌展现在世人面前。横沙小学是黄埔区的一所一流学校。它位于横沙书香街岸边,毗邻清代古代私塾。学校占地面积5252平方米,建筑面积5380平方米,可满足21个教学班的教学要求。按照市一级学校标准配备教育教学设施,设有计算机室、多媒体电教教室、舞蹈室、图书馆、音乐室、实验室、操作场等专用房间,校园古树参天,花木遮蔽,绿化覆盖率达60%。学校有21个班级,近900名学生。在职教职工43人,其中小学高级教师占60%。横沙小学是一所古老的学校,有着丰富的文化和优良的教学传统。多年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一直位居全区前列,多次被评为大沙镇先进单位。新世纪,学校积极投入新课程改革。在学校师生的努力下,学校教育教学取得了丰硕成果。学校被评为国家“实验教学理论研究”实验基地和国家教育科学“十五”重点项目实验学校、广州市绿色学校、广州市青少年集邮示范基地、广州市爱国卫生运动文明单位、黄埔示范教育科研基地、黄埔教育系统先进单位2004学年安全管理工作;被确定为黄埔廉政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学校教学工作连续两年获黄埔区小学教学工作一等奖;获黄埔区第24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总成绩一等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获第六届黄浦区学校艺术比赛语文组、美术组被黄浦区教育学会授予2004年度先进组。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项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近两年来,全校90多人获得各级各类奖项。学校的显著成绩得到了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的充分肯定。“横沙小学教学质量好”正成为家长的共识和社会的评价。新时期,学校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科学发展观和政绩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奠定学生终身发展基础”的办学理念。贯彻“以人为本、质量为本、管理有力、科研为本、特色名校”的办学理念。要挖掘学校历史文化底蕴,走优质产品内涵式发展道路,大胆探索创新,致力办学,精心打造学校品牌,努力把学校办成人民满意的标准化学校。地址:广州市黄浦区横沙村沙边街1号电话:020-82278535 020-82278235邮编:5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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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初中择校参考资料:广州市黄埔区横沙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东至丰乐北路,南至大沙东路,西至茅岗村(坑头冲为界),北至广元东路为界。
招生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区招生、择校
2013年广州市黄埔区横沙小学招生简章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我区今年小学入学年龄在6岁以上,即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下同)。黄浦区户籍未入学的适龄儿童,一律申请入学。
(2)广州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暂住黄浦区的适龄儿童(已安排永久性搬迁的不在此列)可在我区申请入学。
(三)无黄浦区户籍,但居住在黄浦区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政策,年满6周岁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可以在我区申请适龄贷款。
(四)香港、澳门、台湾的学龄儿童和居住在黄埔地区的华侨,外籍适龄儿童可在本区申请借款。
(五)对丧失学习、自理能力的严重残疾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向其所在学校申请学位并申请送上门;经医院或精神测试中心诊断为中重度精神发育迟滞的儿童,可到黄埔特殊教育学校-广州黄埔启智学校就读。地址:黄浦区广江路398号(原同仁广业学校)。
补充说明:因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者免学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向申请学位的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报黄浦区教育局审批推迟一年入学。
二.学位(申请)申请时间
2013年5月11-13日(星期一,1254)共三天。
每日办公时间:上午8:30至晚上11:30下午14:30至下午16:30
三.符合今年黄浦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申请程序
,其父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居住地申请小学接收的学位并填写申请表。
申请学位必须携带适龄儿童原件、复印件及下列证件:
(1)黄浦区户籍人员应携带:
1.户口簿;2.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3.房屋房产证或购房抵押合同的户口;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合同经市房管局批准或符合有关规定的,以及近期水电费及房租支付清单(租赁房屋为申请学位的子女父母的唯一住所);4.2013年体检表;5.儿童预防证明(申请前需到相关卫生院核实);6.如果学龄儿童已申请个人身份证,请一并提交。暂不办理的,入学后确定学籍,提交身份证。
(2)具有广州市户籍,市政建设项目临时迁入黄浦区的,应当持有:1.户口簿;2.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3.有效的拆迁协议公证书;4.原住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5.有效暂住证;6.2013年体检表;7.儿童接种证明(申请前需到相关卫生院核实);8.如适龄儿童申请了个人身份证,请同时提交。
(3)没有黄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应当携带:1.出生证明;2.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或者流动人口结婚育儿证明;3.父母、适龄儿童户口簿;4.本区适龄儿童父母广东户口簿;5.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父母一方为本区环卫工人的,请提供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广州市容环卫临时工子女入学证明》和环卫工人与黄浦区环卫局连续两年以上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环卫工人连续两年购买的社会养老保险;6.2013年体检表;7.儿童疫苗接种证明(申请前需到相关卫生院核实);8.学龄儿童已申请个人身份证的,请同时提交。
(4)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的华侨适龄儿童和外国籍学龄儿童应携带:1.学龄儿童的身份证(护照);2.学龄儿童家长的身份证(护照);3.居留登记表;暂住公安派出所适龄儿童境外人员(合法居留签证);4.广州市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表明本区居民对非广州适龄儿童承担监护义务正在学习的;5.具有本地户籍的非广州适龄儿童临时监护人的书面申请;6.临时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具有相同户籍地址的房产证或购房抵押合同;出租房屋应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经广州市房管局批准或符合有关规定,且该房屋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住所;7.2013年体检表;8.儿童疫苗接种证明(申请前需到相关卫生院核实)。
(五)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今年必须携带《广州市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表》。(黄浦区幼儿园适龄儿童,可向幼儿园
四.《入学办法》
(I)中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借阅今年3月的体检资料,按照就近招生与所辖学校学位额相结合的原则,由黄浦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办为领导小组,由于学校布局与生源分布不匹配,部分适龄儿童将从指定申请学位的学校转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普通学生将全额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II)学位分配通知由招生学校于6月9日发布。
五.新生报到时间
6月16日至17日,家长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及申请学位所需的相关证明,及适龄儿童到招生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公立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招收择校生。
(二)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意见》:“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学位按实际居住地分配,原则上“户籍必须一致”,申请户口所在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同住一户,如:发现为择校故意违反人户一致原则的,将另行处理。
(三)家长填写表格时,必须按规定正确填写内容,字迹要规范、整齐。联系地址如有变更,请在备注栏填写变更后的联系地址。
(四)对广州市中小学生学籍实行信息管理。请适龄儿童家庭为2013年8月25日前入学的儿童办理个人身份证。
(V)根据《广州市儿童进幼儿园(托儿所)工作指引》、入学考试接种证明和补充疫苗的要求,考虑到部分儿童夏季需要接种疫苗,所有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必须在2013年9月1日入学前检查疫苗接种证明。详情请咨询您居住的疫苗接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