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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洪湖小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6 00:57:07 浏览次数: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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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根据公立学校收费标准,信息源网仅供参考。欲了解更多有关深圳市罗湖区洪湖小学的信息,请致电:

关于深圳市罗湖区洪湖小学的信息:

洪湖小学成立于1995年。位于风景秀丽的洪湖岸边。占地面积11217平方米,建筑面积8995平方米。教学班31个,在校生1507人,在职教职工84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87%,达标率100%,高级教师63人。2003年春季通过省级学校“优质有特色”评价。

洪湖小学是教育部“珠三角教育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研究”试点学校。在各级人民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教育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全体教职工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学校以“教育现代化”的思想,优化师资队伍、教育环境、教育方法和手段,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条件和水平;以“硬件生活,软件灵魂,构建教育生态环境,以人文精神充实教育根,以科学精神铸就教育魂,培育新一代学生,沿着“依法治校、以德治国、以优治校”的道路,我们创建了“三维德育体系和学习型社区双语教学是众所周知的,而心理健康教育是有影响的。我校心理生态环境建设研究被广东省教育厅列为教育科学“十五”计划项目。

洪湖小学在“三个代表”和“三个方面”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思、美、真”的校训,坚持“一心一意教、一切为了学生”的校训,德育是第一位的,教学是中心,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齐头并进,贯彻素质教育的教育思想,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构建课堂教学,实施素质教育,重视学生的良好习惯,切实巩固“双基”;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现“坚实基础、明显专业、开放思维、创新思维、强健体魄”的培养目标,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洪湖小学校风“积极向上、清新和谐、繁荣繁荣”,教学风气“奉献、热爱生活、求实创新”,教学风气“文明、活泼、合作、进取”;学风形成,教育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教育教学条件日益改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校声誉不断提高。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深圳市教育先进单位”、“深圳市好学校”、“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安全文明社区模范”、“深圳市文明社区建设先进单位”、“深圳市文明社区建设先进单位;“深圳市教育系统卫生先进单位”、“深圳市工会工作先进工作者之家”、“深圳市少先队红旗大队”、“罗湖区先进党支部”、“罗湖区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深圳市罗湖区洪湖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4年度择校必备参考资料:2014年度深圳市罗湖区洪湖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度深圳市罗湖区洪湖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湘港东路以北(含湘港东路雅园立交桥以南花园宿舍、同乐大厦、王业豪等),文津北路以西,北至泥岗东路,西至洪湖西路,后至彩虹桥。

2014年,深圳市罗湖区小学学位申请

一、罗湖区孝义学位招生对象

所有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合法居住在罗湖区、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3)父母在罗湖区居住满一年并能按照市政府“1+5”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圳户籍人员子女。

温馨提示:任何六岁以下的学生进入私立学校或外国学校,两年内不接受其转学申请。

罗湖区公办学校学位普遍偏紧。在我区临时购房或租房时,深圳户籍不保证区内学校的招生,非深圳户籍者不得申请公开学位。请仔细考虑。

相关提示:在深圳阅读需要哪些证书?什么是1+5文件?

1+5个文档。所谓“一”,是指《深圳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深圳市人口管理意见》的总体思路是,合理控制人口总量规模,逐步调整人口结构,实现人口规模、结构、质量、产业和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机制。

所谓“五证”,是指非深圳户口在深圳学习所需的“五证”:一是适龄儿童转学学生的出生证明、父母户口簿、深圳市户口簿或者暂住证明;二是,外来务工人员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提供的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材料;三是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四是外来务工人员所在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五是原户籍所在乡(镇)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校联系函,或转学证明由学校颁发。

二、罗湖区一级

1、网上预申请时间和方式。4月2日至4月16日,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罗湖edu.网)-“学位申请”栏目,进入“罗湖区2014年孝义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填写申请信息(附操作指南)

。如果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持适龄儿童身份证和家长身份证(居民证)于4月14日至16日每天下午4:00-6:00到区小学机房进行在线预测。

温馨提示:申请期间的申请时间序列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您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上交通堵塞,影响申请的顺利进行。

2、提交申请材料。4月19日至21日期间,根据适龄儿童户籍情况,按照以下第三份《学位申请材料》的要求,家长应准备学位申请证明原件(无复印件),到网上预测批次小学验证资料(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领取《罗湖区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由区学校统一打印,核对资料时由网上申请序列号接收)进行核对网上注册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所有材料只需交原件审核(学校审核后扫描上传招生系统供相关部门审核),初审后即可取得合格的学位申请收据。

温馨提示:如网上申请,申请材料未通过审核,学校可于4月2日(1243年)24日下午4:00-6:00向学校补齐材料,逾期学校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4月22日至5月30日,学校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查。

4、公布新生名单:6月25日,申请人可直接到申请学校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已安排学位的凭申请收据到学校领取新生登记通知书。

5、新生报到时间:6月26日至27日,具体时间以学校新生报到通知为准。

三、学位申请材料(原件)。根据适龄儿童户籍,申请人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深圳市户籍儿童

(1)户籍材料:儿童出生证、家庭户口簿。

(2)住址证明:入学地区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有效房地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证明(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自建房屋及其他自建房屋,出具相关合理证明,具体见“房屋材料说明二”;房屋租赁需提供本住所所在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如本单位宿舍无正式租赁手续的,出具相应的合理证明,详见“房屋材料说明书之三”)。

(3)学位申请表:罗湖区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审核时到申请学校领取)。

2、非深圳户籍儿童

申请学位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其父母必须在罗湖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明、户口本、深圳市户口本。

[注:提交的居住证应能证明孩子的父母在罗湖区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2)住址证明:学校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有效房地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证明(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自建房屋及其他自建房屋,出具相关合理证明,具体见“房屋材料说明2”);房屋租赁,提供现房所在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如本单位宿舍无正式租赁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房屋材料说明》第3条)。

(3)就业或社会保障证明: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社会保障工伤保险证明(社会保障卡,附深圳市社会保险证明),无需补印付款清单。深圳市社会保险证明可以在社保局打印,也可以在深圳市社保局网站打印,或者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完整的完税证明复印件(以下简称监护人必须是法人或经营者,股东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纳税证明可寄至税务局服务窗口出具)。

(4)计划生育证明:适龄儿童父母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学校联系函:由户籍所在乡(镇)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学校联系函(附格式)。

(6)学位申请表:罗湖区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审核时到申请学校领取)。

3、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1)是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申请学位时,除提供上述所需的证明材料外,适龄儿童家长还应提供享受特殊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2)台湾籍儿童:①区台办颁发的《广东省台胞子女入学证明》和区教育局核发的《台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申请表》;②学生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明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台湾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③学区法定监护人的有效房地产证明,或法定监护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处出具的购房合同及付款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生命;④罗湖区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申请学校核实时收到)。

4、香港、澳门和外国国籍的儿童:

有适合我区的香港、澳门和外国籍学生的私立私立学校。香港、澳门和外国籍学生应直接申请国家私立学校或其他私立学校的学位。学位申请方式详见“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

房屋材料说明:

1、政府房改部门办理房改手续的房屋、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内原居民手续齐全的自有房屋(属于原居民祖籍房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相应证明)可视为已购房屋。

2、居住在能够证明房屋为学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和居住的军事产权房、集资房、自建房屋等的,作为特殊的自有房屋处理。① 属于军事产权房的,提供军事产权房所属部门出具的住房军事产权证明或购房证明(附付款证明),以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②属于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付款收据,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③自建房屋,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屋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本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职工(集体)宿舍属于本单位合法住房并取得房地产证。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工作单位和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并提供实际居住证明,视同出租。

4、申请自有财产的,应当由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持有51%以上的财产权。

5、2014年4月20日前未入伙的房屋,不能以购房合同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申请人应先在现住址所在地区向学校提出申请,住址变更后再申请转学;如能在8月31日前加入合伙企业,学校将根据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6、租金计算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证》签署(备案)之日为准,截止日期为3月31日。同一批次前后的连续租赁合同可以合并计算租赁时间。原则上租赁期限为2014年9月30日。如果有多个家庭住在同一个出租屋,他们中只有一个可以申请学位。

四、罗湖区第一小学学位设置办法

学位设置办法

采用“类别+积分,类别优先,然后积分”的录取办法。对符合“1+5”政策的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按学位申请类别分类,按生活或社会保障工伤保险时间(或营业执照纳税时间)计算积分,子女及其监护人的计划生育等情况(详见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报名时,先按类别顺序报名。如果你不能全部注册同一个类别,那么你可以从高到低得到满分。

1、学位申请分类办法

家长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后,招生系统根据申请人填写的户籍和住房性质自动给出申请类别,分为A、B、C、D、E、六类。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考试成绩,确定学位申请类别。

2、学位申请方法分

分由基本分和加分组成。根据孩子的户籍和住房性质设置基本分;奖励项目和方式如下:

(1)深圳市户籍学生:根据学区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的连续居住时间,提交房地产证的,按房地产证签发日期加分,提供特殊自有住房的,按父母(监护人)迁入房地产地址的时间(户籍不迁入)加分,每月加分3分;提交房屋租赁证的,按租赁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加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60分。

(2)未在深圳登记的子女:提供社保证明的,由其父母(监护人)缴纳社保工伤保险累计时间;提供营业执照的,按营业执照纳税时间计算加分(可在税务局服务窗口开具完税证明),每增加一个月加分1分。只有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工伤保险的不发奖金,没有纳税记录提交营业执照的不发奖金。加分最多不超过60分。

(3)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加10分;在深圳有户口的,可提供无房证明(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加10分。

(4)子女非深圳户籍,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由申请人选择父母一方计算积分。

(5)居住时间或者社会保障工伤保险连续计算。中途中断超过3个月的,从最接近登记日的续展、续展时间开始计算。计算居住和社会保障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

(6)家长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后,申请系统会根据申请子女和监护人的身份自动给出申请子女的学位申请分数。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考试结果,确定申请学位的孩子的学位申请点。

注:

①居住在军队财产房、集资房、自建房等能够证明该财产确实属于学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和居住的,按特殊自有住房处理。

②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人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学位安排原则与方法

(1)就近入学不考试。

(2)根据学位申请类别和分数,按照“类别+分数,类别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不同的申请类别不比较分数,分数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进行比较,录取顺序为A、B、C、D、E、f类,如果同一类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记录。

(3)对于学位较紧的学校,正式受理申请条件为承租人可将该地段合法出租房屋数量增加半年以上至一年以上(每所学校租房时限请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起租时间以房屋租赁证签署(备案)之日为准,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4)全区学位统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进行分流调整。申请学位时,如果签订了服从安排的承诺书,且该地区学校学位特别紧张,如果不能安排顺序录取,教育局应尽量转给有学位的学校。对未签订服从安排承诺书或不服从调整的适龄儿童,由家长自行联系学校,教育局不再负责安排学位。

(5)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不申请公办学校学位,符合市政府“1+5”政策的,由政府给予学位补助。可以由教育局安排,也可以由家长选派到我区通过广东省标准化学校验收的民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将优先接收。学位补助标准按照《深圳市公立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助试行办法》等文件执行,即小学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初中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学校学费高于补助标准的,由家长补足差额。

重要提示: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就近入学的声明:“就近入学不代表就近在离你地址最近的学校就读,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就读的学校。由于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分布不均、学校规模不同,可能存在不同规模的学校招生区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还将根据区内学位供求情况,对学校招生地点进行必要的调整。(详见深圳市教育局网站《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问答》)

4、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执行。

为缓解我区部分公立学校学位持续、特殊的紧张局面,科学、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一些多年来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继续实行校内同一套住房不能重复申请学位(小学六年)的限制。执行这项政策的学校:

(1)在学区内,只有一户家庭的子女可以申请一套住房的学位,就像有多个子女申请一套住房的学位一样,他们必须是同一个父母或监护人。

(2)如果学区的住宅租户(租户)的子女已申请小学学位,则其他租户(租户)不能在子女在学校期间使用住房信息向学校申请学位。

(3)家长在网上登记系统中输入住房信息时,只需从系统中设置的住房信息中进行选择,不需要输入自己的地址。如果父母选择住房并成功申请,住房将被锁定。此外,当不同父母的子女申请住房时,电脑登记系统将拒绝申请。一所房子被锁上后,六年后在小学就被锁上了。房屋是否上锁,可到相应学校查询。

(4)招生系统将自动记录和检查学区内的住房学位申请限制。对于申请期限间隔小于且申请人住房被锁定(即申请住房的学生仍在学校)的学校,提供替代学校。分流学校在网上申请时会自动提示。

(5)今年,受住房学位申请限制的学校有深圳小学、罗陵小学、翠竹小学、翠北小学、红岭小学、太阳小学和金田小学。

六、重要提示:

1、我市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查。申请材料经核实真实、合法、有效的,视为有效申请。申请材料不全或虚假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2、申请学位时,只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而不是复印件。学校核对原件后,将认证材料扫描上传至招生和双免系统,由相关部门保存和审核。

3、房屋租赁证或有效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签订(备案)之日为计算租赁时间的开始时间。

4、小学一年级在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学习过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小学学位的申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学校不提供就近入学的学位或保证:①未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②已安排学位但未按时在学校注册;③选择学校异地申请(四)学位申请开始后,擅自购买、出租、迁移住所的。

6、申请学位时,如签订遵守学位安排的承诺书,且所在地区学校学位特别紧张,不安排顺序录取符合学习条件的,由教育局负责调整到有学位的学校;未签订服从学位安排承诺书或不服从调整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学校,教育局不再负责安排学位。

7、明珠小学、朋星小学、黑星小学、Longyuan学校和香港儿童学校是国有民办学校,从全区招生;经济私立学校也招收全区学生。如有必要,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国有民办和经济民办学校(学校地址和联系电话请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

8、罗湖区有香港和澳门人民的学校(国有和私营)。香港、澳门和外国的儿童应直接申请学校或其他私立学校的学位。

9、对今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并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的深圳市残疾儿童,可在区小学申请普通班。对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的适龄儿童,如有户籍、出生证、住院证的盲人、聋哑人、弱智儿童,可到深圳市原平特殊学校(地址:布吉西环路,值班电话:89468111)申请学位。

10、学校和家长对残疾儿童(深圳市户籍)能否正常上课有不同意见的,可到原平市特殊学校进行评估,并出具《深圳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表》,执行根据评估意见。

11、新生到学校报到时,学校应领取罗湖区入校儿童疫苗接种证明考试证书。请家长提前到最近的医院或社会卫生中心检查疫苗接种证明,并出具检查证明。

12、暂住人口子女提交的《学校联系函》由适龄儿童家长发给原户籍所在乡(镇)以上教育办公室(教育办公室被撤销的,可由中心小学或县、区教育局核发。(格式附后)

13、申请公立学校学位不收费。家长必须亲自到有关部门和学校办理孩子的入学证明材料和学位申请手续,不要轻信或委托他人办理,以免上当受骗。昂东路,西至洪湖西路,后至彩虹桥。

2013年深圳市罗湖区洪湖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目标

凡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或之前出生)、合法居住在罗湖区、具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3、父母在深圳居住满一年并能按照市政府“1+5”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圳户籍人员的子女。

温馨提示:任何六岁以下的学生进入私立学校或外国学校,两年内不接受其转学申请。

二、申请时间和方式

1、网上预申请。3月29日至4月11日,家长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罗湖edu.网)“学位申请”栏目,进入“罗湖区2013年小学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页面。① 点击“查询学区学校”栏,查询居住区的学区小学;②填写申请学位系统的子女的户籍类型和子女身份证号码;③ 根据实际居住地址选择相应的区小学(未按实际居住地址选择申请学校,不保证学位安排的,视为无效申请);④ 根据项目要求填写相关学位申请信息;⑤核对内容,确认后保存并记住申请序列号。

如果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持适龄儿童和家长证(居民证)于4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区小学机房上网预测。

温馨提示:申请期间的申请时间序列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您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上交通堵塞,影响申请的顺利进行。

2、提交申请材料。4月13-15日。根据适龄儿童户籍情况,请家长按照以下第三条“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的要求,准备好所有相关的学位申请材料。4月13日至15日,家长到网上预测批次小学验证资料(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领取《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由批次学校统一打印验证)核对网上报名信息,有无签字确认没有错误。所有材料均应交验原件,并附复印件(A4纸,计划生育证原件)。初审合格学位申请书。

温馨提示:如网上申请,申请材料未通过审核,学校可于4月19日上午(8:30-11:30)补齐材料,逾期学校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4月22日至5月20日,学校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查。

4、公布新生名单:6月18日,申请人可直接到申请学校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如已安排学位,申请人可持申请收据到学校领取新生登记通知书。

5、新生报到时间:6月19日-21日,具体时间以学校新生报到通知为准。

三、按适龄儿童户籍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原件核实,A4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深圳市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明和家庭户籍(必需)复印件。

(2)住址证明:入学地区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有效房地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证明(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自建房屋及其他自建房屋,出具相关合理证明,具体见“房屋材料说明二”;房屋租赁需提供本住所所在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或有效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如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式租赁手续的,出具相应的合理证明,详见“房屋材料说明书之三”)。

(3)学位申请表:罗湖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网上预申请完成后由申请学校统一打印,审核申请材料到学校领取)。

2、非深圳户籍儿童

申请学位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其父母必须在深圳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公安部门核发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深圳市户口簿。

[注:提交的居住证应能证明孩子的父母在深圳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2)住址证明:学校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有效房地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证明(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自建房屋及其他自建房屋,出具相关合理证明,具体见“房屋材料说明2”);房屋租赁,提供本住所所在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或有效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单位职工宿舍无正式租赁手续的,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房屋材料说明之三”。

(3)就业或社会保障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本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证明),不单独打印缴费清单。深圳市社会保险证明可以在社保局打印,也可以在深圳市社保局网站打印,或者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监护人必须是法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由股东出具)。

(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留存)。

(5)学校联系函:由户籍所在乡(镇)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学校联系函(附格式)。

(6)学位申请表:罗湖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网上预申请后,由申请学校统一打印,申请材料核对后,学校会收到申请编号的申请材料。

3、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申请学位时,除提供上述信息外,还应提供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4、台湾,香港,澳门和外国儿童

(1)台湾籍儿童:①区台办颁发的《广东省台胞子女入学证明》和区教育局批准的《台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申请表》;② 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学区法定监护人的有效房地产证明、购房合同及付款证明、房屋租赁证明(或有效房地产)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由现房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④罗湖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网上预申请后由申请学校统一打印,申请材料核实后在学校领取)。

(2)香港、澳门和外国国籍的儿童:根据相关政策,原则上,他们申请私立学校的学位。学位申请方式详见“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

房屋材料说明:

1、政府房改部门办理房改手续的房屋和特区内原居民手续齐全的自有房屋(如属原居民祖籍房屋,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相应证明)可视为购房。

2、居住在军用房、集资房、自建房内,并能证明该房屋为学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和居住的,作为其他形式的自有房屋处理。① 属于军事产权房的,提供房屋军事产权证或军事产权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证明(附付款证明)、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② 属于集资房的,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和实际居住证明;③自建房屋,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屋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本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职工(集体)宿舍属于本单位合法住房并取得房地产证。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工作单位和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并提供实际居住证明,视同出租。

4、申请自有财产的,应当由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持有51%以上的财产权。

5、2013年4月15日前未入伙的房屋,不能以购房合同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申请人应先向现住址所在地区的学校提出申请,住址变更后,再向另一所学校申请转学停课;如能在8月31日前入伙,学校将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6、2011年4月1日以后居住在出租房屋内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应当提交房屋租赁证。2011年3月31日前,提交深圳市已生效的房地产租赁合同进行租赁登记(备案),并提交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进行审核。租赁期原则上超过2013年9月30日。如果有多个家庭住在同一个出租屋,他们中只有一个可以申请学位。

四、学位设置方法

采用“类别+分数,类别优先,分数优先”的方法。根据子女监护人的户籍和住房条件,划分5个学位申请班,并根据子女和监护人的居住时间和社会保障年限计算积分。报名时,先按类别顺序报名。如果你不能全部注册同一个类别,那么你可以从高到低得到满分。

1、学位申请分类办法

家长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后,招生系统根据申请人填写的户籍和住房性质自动给出申请类别,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证明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查结果确定学位申请类别。分类方法与往年基本相同。详情请参阅学位申请分类及评分表。

2、申请学位点的方法

(1)分数由基本分和加分组成。对符合市政府“1+5”文件要求的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按学位申请类别分别给予基本分数,根据子女及其监护人的生活或社会保障时间(或营业执照)、计划生育等情况给予加分。详情请参阅学位申请分类及学分表。

(2)加分办法:A.在深圳注册的学生。根据学区学生家长(监护人)的连续居住时间,根据房地产证签发日期,根据家长(监护人)搬进房地产地址的时间加分,根据租赁证登记备案时间,每1个月加0.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B.非深圳户籍儿童。根据子女父母(监护人)累计缴纳的社保或营业执照计算积分。在支付或营业执照一年(12个月)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分1分(1250分),不足一年(12个月)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C.独生子女得2分(必须有独生子女证)。可提供深圳市户籍无房证明(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加2分。

(3)居住时间或社会保障是连续的。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的,从最接近登记日的续展时间开始计算。计算居住和社会保障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31日。

(4)家长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后,申请系统会根据申请子女及其监护人的情况自动给出申请子女的学位申请分数。学校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证明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定申请子女的学位申请点。

3、学位安排原则与方法

(1)就近入学,不分地点考试。

(2)根据学位申请类别和分数,按照“类别+分数,类别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不同的申请类别不比较分数,分数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进行比较,录取顺序仍为A、B、C、D、e类,同一类别的学生由高到低录取。

(3)对学位较紧的学校,以承租人可将该地段合法居住时间至少增加半年至一年以上为正式受理条件(居住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31日)。

(4)全区学位统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进行分流调整。申请学位时,签订服从安排承诺书的,区内学校学位特别紧张,不安排录取顺序的,教育局应尽量转给有学位的学校;未签订服从安排承诺书或不服从调整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学校,教育局不再负责安排学位。

(5)未申请公办学校学位,符合市政府“1+5”政策的学生,由政府给予学位补助。他们可以由教育局安排,也可以由家长选派到我区一所通过广东省标准化学校验收的民办学校就读,并优先考虑民办学校。学位补助标准按照《深圳市公立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助试行办法》等文件执行,即小学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初中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学校学费高于补助标准的,由家长补足差额。

五、开展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试点。

为缓解我区部分公立学校学位持续存在的特殊紧张局面,科学、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今年,在学制内(小学六年)多年来存在特殊学位紧张的部分学校试行同一套住房,并规定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子女申请学位,就像多个孩子申请学位的房子一样,他们必须是同一个父母或监护人。

2、如果住宅租户(租户)的子女已申请小学学位,则其他租户(租户)不能在子女在校期间使用此住房信息向学校申请学位。

3、在执行这项政策的学校,家长在网上登记系统中输入住房信息时,只需从系统中设置的住房信息中进行选择,而不必输入自己的地址。当父母选择住房时,住房将被锁定。此外,当不同父母的子女申请住房时,电脑登记系统将拒绝申请。一所房子被锁上后,六年后在小学就被锁上了。房屋是否上锁,可到相应学校查询。

4、招生系统将自动记录和检查学区内的住房学位申请限制。对不符合我区条件但不符合学校申请条件的,另行安排。

5、今年试点学校有罗陵小学、翠竹小学、翠北小学、红岭小学和湘港小学,将根据情况逐步扩大。

六、重要提示:

1、我市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查。申请材料经核实真实、合法、有效的,视为有效申请。申请材料不全或虚假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2、如果有多个属性,则只能选择一个属性地址并在该属性地址相应区域的小学申请学位。

3、已在各学校(包括私立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小学学位申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学校不提供就近入学的学位或保证:①未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②已安排学位但未按时到学校注册;③ 任意选择学校异地申请或多次申请;④学位申请开始后购买、租赁或搬迁户口。

5、申请学位时,如签订遵守学位安排的承诺书,且所在地区学校学位特别紧张,不安排顺序录取符合学习条件的,由教育局负责调整对有学位的学校;未签订服从学位安排承诺书或不服从调整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学校,教育局不再负责安排学位。

6、明珠小学、朋星小学、黑星小学、Longyuan学校和香港儿童学校是国有民办学校,从全区招生;经济私立学校也招收全区学生。困难适龄儿童可以自愿就读国有民办和经济民办学校。

7、罗湖区有香港和澳门人民的学校(国有和私营)。原则上,香港和澳门的儿童申请学校或其他私立学校获得学位。

8、对深圳市残疾儿童在今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并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的,可在区小学申请普通班。对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的适龄儿童,如有户籍、出生证、住院证的盲人、聋哑人、弱智儿童,可到深圳市原平特殊学校(地址:布吉西环路,值班电话:89468111)申请学位。

9、学校和家长对残疾儿童(深圳市户籍)能否正常上课有不同意见的,可到原平市特殊学校进行评估,并出具《深圳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表》,执行根据评估意见。

10、新生报到时,学校要领取罗湖区入园儿童接种证明。请家长提前到最近的医院或社会卫生中心检查疫苗接种证明,并出具检查证明。

11、暂住儿童提交的《学校联系函》由适龄儿童家长发给原户籍所在乡(镇)以上教育办公室(教育办公室被撤销的,可由中心小学或县、区教育局核发。(格式附后)

12、请亲临有关部门(学校)办理儿童入学证明材料和学位申请手续。不要委托他人代为行事,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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