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申请河源市第一小学(河源一小)。河源市第一小学(河源一小)公司风景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场所。请记住,申请电话是0762-3319991,注册地址是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市区茶亭街6号。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官方网站:。
河源市第一小学(河源一小)怎么样?
我个人认为,只要孩子们能努力学习,懂得技能,智商稍高,这所学校就应该适合。
河源市第一小学(河源一小)收多少钱?
图书杂费:省户籍学生340人,省户籍学生630人,省户籍学生100人
。此信息源网络仅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请致电我们了解更多有关河源市第一小学(河源一小)的信息,详情如下:
河源市第一小学(河源一小)简介:
河源第一小学位于新城区茶亭街6号。它成立于1990年2月,是一所拥有现代化教学设备的小学。学校秉承“全面发展、艺术体育”的特色办学理念,现有教职工104人,在校生3000余人。
河源市第一小学创建于1990年2月,位于新市区茶亭街6号,靠近新丰江黄金水道和河源亚洲最高喷泉。它是一所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郁、艺术和身体特色鲜明的园林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0068平方米。2012年,学校有40个教学班,3000多名学生和104名教职员工。
学校有4栋楼、40间教室,设有多功能讲堂、专用多媒体教室、各年级多媒体教学平台、电子阅览室、图书馆、语言实验室、计算机室、网络主控中心、自然实验室、科技活动室,劳动技术室、艺术室等,均与其规模相适应,并符合省级标准的舞蹈室等36个专业房间。建成校园网和各学科综合教学资源基地,接入宽带教育科研网络,建成200米塑胶跑道操场。
河源市第一小学(河源一小)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河源市小学择校必备参考资料:河源市第一小学
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新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
入学情况。为平衡新城区教育资源配置,方便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关于教育阶段公立中小学学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府办〔2006〕40号)要求,印发《河源市区义务书》,经研究和决定,关于2013年秋季新城区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和义务教育学校非起点年级学生入学的通知如下:
一、新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
)
(1)入学区
第一小学:东浦江以东(以河为界),中江路以北,朝阳街东华路以西,红星西路以南。
2)入学条件
1.所有6岁以上(2007年8月31日或之前出生)的学生,均在河源市源城分局兴源派出所、源溪派出所、建设西派出所、东圃派出所辖区内有户口公安局,先后在市直属三所公办小学、元城区金口湾小学和雅居乐小学注册,一年级适龄儿童居住在太阳升小学、东圃小学等招生地区。
2.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的要求,保证居住证持有人的子女在同一居住地居住连续五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与常住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相同。鉴于新城区公办小学的班级规模已远远超过高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班级规模,学校无法提供学位贷款,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原则上将回到他们的户籍所在地。
(III)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核对原件并提交A4复印件)。
1.学区户籍适龄儿童提交的考试材料:
(1)户口簿(包括“住址页、适龄儿童个人户口簿页、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簿页”,其中一项必不可少)。
学龄儿童的户口与房地产证持有人(或承租人)的户口不一致的,应当建立学龄儿童与房地产证持有人(或承租人)的关系(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孙子)证明(可出示公安局派出所的直接证明,或证明协会证明,如结婚证明、出生证明等)。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3)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的住房证明材料,即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的房地产证明或者购买、租赁合同(须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并出具)学校的招生区域。
抵押房地产证的,应当到市房地产管理局档案室核对、复印。复印件请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市房地产管理局公章。如果是租赁合同,必须在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并加盖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公章。
(4)儿童健康检查表、儿童入园证明和学校疫苗接种证明检查证明。
2.在市区居住满5年的非户籍人口适龄儿童提交的考试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家庭登记簿。
(2)适龄儿童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在市区居住满5年(含5年)的居住证。
(3)以房地产证抵押的,该房地产证或该校招生区适龄儿童家长的有效房地产证明或买卖租赁合同(须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并出具)等
,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档案科核发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市房地产管理局公章。如果是租赁合同,必须在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并加盖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公章。
(4)适龄儿童父母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适龄儿童家长持原城区计划生育中心核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6)儿童健康检查表、儿童入园证明和学校疫苗接种证明检查证明。
3.其他非户籍人口一年级适龄儿童只能安排在市直三所公办小学和金口湾小学、雅居乐小学等学校就读,学位不超过高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班级规模的太阳升小学和东圃小学。
(四)学位申请分类办法
学校根据适龄儿童父母的适龄儿童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住房等条件,对学位申请进行分类。
甲级:
河源市学龄儿童户籍(河源区辖区兴源派出所、源溪派出所、建设西派出所、东圃派出所户籍),父亲(母亲)购买学校区域。
乙类:
1.河源市区户口(河源市兴源派出所、源溪派出所、建设西派出所、东圃派出所管辖居民户口)适龄儿童,居住在祖父母合法拥有的不动产(与祖父母或祖父母或父母在同一户口内),或其他父母以自有住房和合理证明的形式;
2.河源市户口(即兴源派出所户口、源溪派出所户口,河源市源城区辖建设西派出所和东圃派出所)为适龄儿童,有家长在学区租房和合法租赁手续。
丙类:
河源市非城镇户口,父亲(母亲)在学区购买房产。
(V)学位安排原则
根据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住址等学位申请,学校按A、B、C的顺序招生,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不得采取学校录取的时间顺序作为安排学位的依据。市直公立小学不得跨招生区域招收新生。
(六)新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取得具体操作规程
(第一阶段由新城区幼儿园负责):
暑假前,新城区幼儿园召开适龄儿童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向家长详细说明招生范围和申请时间以及申请学位所需的证明材料。2013年秋季,幼儿园扩大了河源市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图,并将其张贴在幼儿园的显著位置。同时,将2013年秋季河源市公办小学招生区域图复制给每一位适龄儿童家长,让他们随时了解招生区域。
8月18日,幼儿园通过学校考试平台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家长发送信息,提醒他们19日至20日在适龄儿童招生区小学申请学位。幼儿园对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年级适龄儿童家长未详细告知入学有关事项,适龄儿童不能入学的,由幼儿园负责。
第二阶段(主要负责市公办小学):
8月19日至20日,市区一年级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第三条规定的全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适龄儿童入学区小学进行核实注册,并确定学位(幼儿园应通知适龄儿童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核实注册的,学校不能保证提供学位。
8月21日,新城区公办小学将确定的名单以电子形式发送到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受保护]。
8月23日至29日,新城区公立小学将在学校公告栏和学校网页上公布确定的招生名单;市教育局将同时在河源市教育局网页上公布确定的招生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宣传材料包括学生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父母姓名、家庭住址、户口簿、房产证、体检证明等(见附件2)。
8月30日,各小学在公示时间后,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出入学通知,并进行学籍登记。适龄儿童家长凭身份证和户口本,可直接到所在招生区的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
元城区金口湾小学、雅居乐小学、太阳升小学、东圃小学等学校的申请时间及有关事项,由元城区教育局公布。
二、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非起点年级学生招生鉴于本市三所公办小学和两所直属公办初中没有学位安排,新城区小学非起点年级学生全部安排在远城区金口湾小学、雅居乐小学、太阳升小学、东圃小学学习,初中非起点年级学生均安排在文昌中学和远城区雅居乐中学学习。
(一)转让登记及申请时间:2013年8月29日至31日。
(II)申请地点
小学:源城区金口湾小学、雅居乐小学、太阳升小学、东埔小学。
初中:原城区文昌中学、雅居乐中学。
(三)转学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核对原件并提交A4份)
1.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转学所需审查材料:
(1)学生转学联系信。
(2)帐簿(全套)。
(3)学区适龄儿童和未成年父母的有效房地产证明或买卖租赁合同(同上)。
(4)转学所需的其他学籍信息。
2.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转学考试材料:
(1)转学联系函。
(2)适龄儿童、青少年及其父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适龄儿童、少年的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在市区居住满5年(含5年)的居住证。
(4)入学地区适龄儿童和未成年父母的有效房地产证明或买卖租赁合同(同上)。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城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适龄儿童、青少年的父母应当持有源城区计划生育证中心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未登记在册的适龄儿童少年,只有在元城区金口湾小学、雅居乐小学、太阳升小学、东圃小学、文昌中学、雅居乐中学等学校取得学位,方可转学。
(四)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河源市教育信息平台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应用方案》要求,本市学校转学在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上进行,不出具学生转学联系单。详见市教育局相关通知。
三、保障措施
(一)宣传制度。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必须按规定公布。家长对宣传有异议的,学校必须予以答复。
(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幼儿园不按照本通知规定办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全市三所小学一、二、在招生区域外招生,造成招生秩序混乱的,要严格追究校长责任。
(3)监督制度。教育部门应当设立投诉热线,并予以公布。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成员对招生工作的不公平、不公平或者招生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学校给予书面答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投诉电话:3387292;市教育局人事处纪检监察投诉电话:3386355。
四、其他事项:
(一)民办学校不划分招生面积。如有必要,家长可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报名。
(2)本通知由原城区教育局转发原城区幼儿园、金口湾小学、雅居乐小学、太阳升小学、东圃小学、文昌中学、雅居乐中学。
(三)本通知同时刊登在河源市教育局
主页“重要通知”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