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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第二十八小学怎么样?
湛江市第二十八小学收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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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第二十八小学的信息:
学校占地面积近13300平方米。学校共有三层十八间教室、一栋教学楼、一座1200座大型全封闭剧场、一栋九层40套教师宿舍楼,总建筑面积近7000平方米。拟建一座综合楼,包括15个功能用房。学校有教育基金会,资金400万元。每年都有奖励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和质量学习优秀的学生的活动。学校三区布局科学合理,绿化、净化、美化、荫凉宜人。学校现有一至六年级教学班15个,在校生702人,在职教职工44人,其中学校领导3人,中层干部4人,全日制教师36人,教职工1人,离退休教师1人,离退休教师13人,共产党员19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6人,占在职教师的60%,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32人,占在职教师总数的73%。
湛江市第二十八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3:湛江市第二十八小学招生信息
湛江市霞山区201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一、招生原则
(I)根据辖区内公立学校的布局和学位情况,合理划分学区,制定招生计划地区。
(2)按照免试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下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
(三)学校设立了受理点,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
二、符合本工作意见要求的200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指标
。
三、注册时间
2013年8月8、9、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补充登记时间:2013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材料目录
1、帐簿。
2、房屋所有权证(未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契税缴纳证明)。
3、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4、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明(2013年年检)或计划生育证明。
5、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有效居住证明材料(如以学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义出具的水电、燃气、固定电话、网络电视等缴费证明)。
6、下山区职工参加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下山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
7、霞山区营业执照和免税证明。
(II)申请材料要求
1、家长在申请登记时,应如实填写相关登记表,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附件3的格式);工作人员应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和签字确认。
2、户口簿复印件应当提供家庭主页、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的页面,并有儿童身份证号码。
3、登记表、证件、证件、证件及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或无效信息的,在注册过程中发现的,学校不予受理;注册后经核实发现的,不予受理。
五、申请条件和登记办法
(I)下山区注册学龄儿童
1、的申请条件和登记办法,如果该学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相同的户籍,按下列条件办理:
(1)拥有合法不动产的,到所在学区房地产办公室登记(填写学区学生登记表),按学区登记。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2、3、4项。
(2)承租住宅单位的房屋或宿舍,且该房屋为该家庭唯一住所,且住所与该户籍所在地相同的,应当在该户籍所在学区登记(填写《学区学生登记表》),按学区入校,如户籍与户口不一致,到户口所在学区登记(填写统筹学生登记表),由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3、4、5项。
(3)下山区无实际户口的,到户口所在学区学校登记(填写《学生总登记表》),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3、4项。
2、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适龄儿童在祖父母那里登记,共同居住在自己的合法不动产内的,按学区在不动产所在学区登记(填写学区学生登记表)。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2、3、4项。
(2)适龄儿童的户口附在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户口迁入下山区的,户口所在学区内的学校,迁回前按学区登记注册;迁入、迁出下山区的,在注册学区注册(填写《学生统筹登记表》),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3、4项。
(II)实际居住在下山区
1、拥有合法不动产并实际入住的非下山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的申请条件和登记办法,在房地产所在学区登记(填写学区学生登记表),按学区报名。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2、3、4项。
2、现在下山区经商并纳税3年以上的承租人,应到所在学区登记(填写《统筹学生登记表》),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3、4、5、7项。
3、在下山区工作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3年以上的承租人,应到所在学区登记(填写统筹学生登记表),由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安排整体学位。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3、4、5、6项。
4、在下山区经商、工作满6个月不满3年,有税务(免税)证明或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承租人,可以在下山区第一小学、第五小学、第九小学、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就读学校、第十三小学、第二十二小学、第二十七小学、第二十八小学、第三十一小学就近由市二十二中小学部、市二十四中小学部登记(填写《指定学生登记表》),市26中小学部、市27中小学部、海头中心小学、东山小学、巫山小学、南流小学。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公办学校的办学程度和学籍情况,对本区公办学校进行统筹安排;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可通过公开抽签或统筹安排的方式送民办学校。必须提供材料清单第1、3、4、5、6(或7)项。
六、验证和批准
(I)验证。各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报名工作,并按要求认真审核报名材料;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组织工作组到街道、派出所对适龄儿童的户籍、户口进行核查,核查结果须经两名以上核查人员签字确认;根据核查情况,学校将于2013年秋季填写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名单,并将其提交至霞山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登记表(附件2,含电子版),并于8月20日前连同申请材料复印件报送下山区教育局。
(II)复审。下山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学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III)批准。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提交的招生资料,经下山区教育局审核,研究批准各校招生。必要时,可对现有学区进行适当调整,根据招生计划和全区实际情况,统筹解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问题。
七、招生公示表
8月26日,霞山区教育局公布了每所学校的招生公示表(以加盖霞山区教育局公章的公示表为准)。家长可到注册学校查询入学情况,领取入学通知书。
八、注册入学
家长在9月1日前持入学通知书和户口簿到招生学校为子女办理入学登记(具体登记时间以学校公告为准)。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下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统筹、协调;成立下山区招生监督小组,监督本意见的落实;各学校于2013年秋季成立招生工作组,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校长负总责。
(II)加大宣传力度。学校在招生前在校门公布招生工作意见、学区划分意见和招生计划;下山区教育局设立招生政策咨询热线(0759-23113782304589)和投诉热线(0759-2303586),提供招生政策咨询服务,受理投诉。
(三)严格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本工作意见和下山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遵守招生纪律,不受理跨区申请和申请,不弄虚作假。
十、其他
(一)本工作意见适用于区公办学校。
(二)区内民办学校和农垦小学严格按照下山区教育局批准的班级规模和人数招生。有特殊情况的,报霞山区教育局批准。
(三)家长不愿意接受下山区招生领导小组安排的公办学校学位的,可以为孩子选择民办学校。
(四)本工作意见由霞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