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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清水濠小学怎么样?
我儿子在我年级另一个班的班主任很有责任心。他每天一早就来学校,坐在教室里和孩子们一起看书。下午,他把一些成绩不好的学生留在教室里指导。他直到5:30才回来(4:00-4:30)。我每天5点15分回去接孩子,广州市清水濠小学要收多少钱才能看到她细心地指导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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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赞助费: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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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清水濠小学简介:
东山区清水豪小学,原名清水豪第一小学,创建于1904年。2003年7月,与清水豪第一小学、清水豪第二小学、丽水坊小学合并。学校历史悠久,基础雄厚。学校占地面积6674平方米,建筑面积10010平方米。教学班32个,学生1448人,平均班额1242人。标准教室30间,特殊功能室33间,教学设施齐全,信息设施先进。每间教室和专用房都有多媒体电教平台。有两个标准塑料篮球场和两个羽毛球场,150米塑料圆形跑道和80米直线跑道,20米和20次;8米游泳池,200多平方米的乒乓球训练室,以及适合低水平活动的儿童游乐场。1、2号楼设有风雨操场。学校总体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是学生学习、成长的好地方。特点:学校教育教学目标:在各学科均衡发展的基础上,突出数学和乒乓球的特点。
广州市清水濠小学的注册情况如何?
2014年广州市初中择校参考资料:广州市清水濠小学2014年招生信息
广州市清水濠小学2014年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珍珠之光]
万福路8-92(双)3-123,1-3号1、35-71号
温德东1-13号(43-65号
文明路206-260号(2号)金岩巷巨山巷2号-(1249号)36-54号(双)丽水新巷
267-413号(单号,包括越秀门
30-62号(双号)9-65号(单号)
1-3、2-28号聚贤北街聚仁坊2-16号文德东路96-200号文明路149-209号德正中路文德喜
(双号),毗邻太平坊德芳
,文德五、六、七、八、九、、世祥
、清水好27-107(单人)、66-188(双人)、德正中清好里171
、文德东1-37(单号)、文德大厦、蓟陈巷、莒县新街
、莒南坊5-27、文德路2-28、文德路9-41、文德路1-19、文德路2-28,万福路东恒街178-232号,
四千街1-17号,图中巷
[大唐]
文明路69-205号(单号)新桂坊207-211文明路
号,招远街
登记时间:2014年5月12日10、11、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申请条件:
(一)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
具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儿童(包括智障、孤独症、脑瘫等类型)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可以申请进入本区特殊学校就读。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延期期满后,应当立即入学。
因主观原因造成分居的,父母应及时将户籍转移到子女监护人(父亲或母亲)不动产所在地进行登记,做到户籍一致,并到不动产所在学校办理入学登记。
(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没有常住户口,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他们在这一地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但未入学。
丽水坊德正中路130-170号1、35-71号(单号)
文德东路43-65号1-13号(单号)
206-260号,孝乡市金岩巷嘉善巷文明路
德正中路172-228号,宁安市万福路267-413号,丽水市新巷
,2-24、36-54号(双)(单号,包括越秀名门
,文德路30-62(双号),9-65(单号)
,朱仁芳1-3、2-28,文德东路2-16,文德
,德正中路149-209号,文德,96-200(双号),毗邻德丰
太平坊文德五、六、七、八、九、世祥
清水豪27-107(单号)66-188(双号)171
文德东1-37(单号)文成巷文德大厦莒县新街
朱仁芳5-27文德路2-28柳河新街怀化前街9-41文德路,天马横巷土中巷
号四千街1-17号万福路178-232号东恒街1-192-28号[大唐]
,新桂坊温明路69-205号,招远街207号
-211
招生方式:区招生,择校
2013越秀区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6岁以上学龄儿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2)50)12、3天
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
能够提交本区居民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监护人)的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相同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学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地产,需要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经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住。
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注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延期期满后,应当立即入学。
因主观原因造成分居的,父母应及时将家庭转移到子女监护人(父亲或母亲)不动产所在地登记,使家庭一致,并在不动产所在学校登记。
(2)具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儿童,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在户口所在地。聋哑儿童应向广州市聋哑学校提出申请。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没有本市户口,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详见附件)。该地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流动人口子女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但未入学的。
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对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I)对于与父母居住在该地区的学龄儿童,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其父母为所有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是最近购买但尚未办理的,提供税务综合发票和购房合同;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并注明房产证地址(复印户口本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地);
3、儿童免疫证明。
(II)与祖父母住在同一地区的学龄儿童需要提供:
1、居住房地产证明;
2、与房地产证明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
3、儿童计划免疫证书。
(三)租赁家庭适龄子女应当提供:
1、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者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本区父母、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同时提供户口本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IV)实际居住在该地区的被拆迁户子女应提供:
1、拆迁协议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正面户籍页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证明。
在上述情况下,除本区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父母的完整房产外,还应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住房安排证明可由父母双方子女所在单位等出具,无工作单位的可出具失业证明)。
四、《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对实际居住在我区管辖范围内,没有广州户口的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需要提供:
1、分类表中相应类别的相关证明;
2、监护人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3、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明;
4、监护人计划生育证明;
5、儿童免疫证明。
五、入学方式和注册时间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由注册学校或指定学校的家长于6月9日收到。
(2)新生登记将于6月17日举行。届时,家长将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补办登记时间为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及所需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