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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化广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消防设备采购工程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5 20:38:05 浏览次数:241
 湖南文化广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消防设备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048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356.48万元
1、招标条件
湖南文化广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消防设备采购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文化广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消防设备采购工程。
2.2 项目概况:湖南文化广场(二期)工程位于湖南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与解放东路交叉口,地处繁华商业圈,隶属于*核心发展地带。拟建场地西临韶山北路,北侧为解放中路,东临温莎KTV,南侧为湖南大剧院一期。本项目地下4层,地上35层,裙楼4层,主楼为框架—核心筒结构,裙楼为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201.8m,建筑总面积82300㎡,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21504㎡,地上建筑面积建筑面积60796㎡,地下部位主要功能为*、设备房、人防工程,地上部分主要功能为办公、配套商业(包含餐饮)和文化产业(包含电影院),地上标准层层高为5.4m。
2.3招标金额:35*771.83元。(含5%的协调费管理费。按照采购设备及材料含税价格计算)。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交货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货。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质保期: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2年,自本消防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投标人承诺的设备质保期超过此期限的,以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为准。
2.8 招标范围:湖南文化广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消防设备采购工程,详见本项目技术规格要求。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本项目主要设备(轴流风机、消防(通风)两用柜式离心风机)所有型号须获得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投标人近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70万元(含)的消防设备项目供货业绩或消防设备金额不少于170万元(含)的消防安装工程业绩,其中:消防设备项目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消防安装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业主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采用综合评估法。
4.2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5日起至2021年2月1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3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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