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磋商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74号令]》等相关规定,昆明市五华区江滨小学校园提升改造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受昆明市五华区江滨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江滨小学。
2.2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3采购范围:昆明市五华区江滨小学校园提升改造,具体内容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采购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2.4 上限价:58万元。
2.5 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 家、地方其它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提供证;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3.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3.5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至今)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供应商于2021年01月22日至2021年01月29日,每日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2日10时00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