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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扩建含铝污泥和废*综合处置运营托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3 17:30:43 浏览次数:215
 2021招标郯城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扩建含铝污泥和废*综合处置运营托管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郯城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扩建-含铝污泥和废*综合处置项目运营托管服务,招标人为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的运营托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扩建-含铝污泥和废*综合处置项目运营托管服务, 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含铝污泥和废*综合处置项目的正常运行所涉及的全过程生产技术、操作、监控、数据统计和记录、产品品控、工艺优化指导、生产安全及环保管理等全过程日常管理工作。
2.2项目地点:临沂市郯城县化 工园区内。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涉及的生产目标为聚铝一期工程50%产能委托运营,即年集中处理郯城县域及周边地区的含铝污泥2.5万吨和废*1.2万吨,生产工业级聚铝3.75万吨。产品质量符合工业聚铝中国国 家标准GB/T22627-2014要求,同时产品指标达到发包方控制要求。
2.4计划委托期:一年。
2.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 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具备相关产品调试、运营管理能力与经验,掌握相关生产技术,相关技术转让有2个或2个以上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
3.2 参与制定过相关水处理*剂的国 家标准,需提供国标标准号。
3.3熟悉了解相关工艺技术,设备设施情况,可严格把控产品指标要求,达到国标及发包方要求。
3.4拟派不少于2名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自有技术工人(提供近6个月的*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于2021年1月 22 日至2021年 1月26日(每天8:30~11:30,13:30~16:30)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21年2月 12 日上午9时3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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