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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文澜文化公园景观亮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3 08:13:48 浏览次数:228
 临高县文澜文化公园景观亮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1.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高县文澜文化公园景观亮化提升工程;
采购编号:HN-20210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0920.90元;
限价(如有):¥440920.90元;
采购需求(施工范围):照明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2.1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另一供应商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主要有:有关单位发的证明,如荣誉证书、有关的报道等(或提供企业声明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主要有:投标人需提供近2020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2020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01月至今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声明函)。
(6)、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日期须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否则按废标处理)。
(7)按时并足额缴纳保证金;
1.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级)工程师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书副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3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8日至2021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
方式:购买标书需提交的材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书副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
售价:每套售价500.00元。
1.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1日14:30时(北京时间);
1.5开启时间;2021年02月01日14:3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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