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1210-2141Z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650,000.00元,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限价:650,000.00元
1陆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六、报价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19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0年6月1日到报价截止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20年6月1日到报价截止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报价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如报价供应商为制造商)或第二类*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如报价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
3、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注册证或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4、提供报价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网上下载参考)
5、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报价;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报价供应商已领购本项目询价文件。
备注:
1、请报价供应商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服务商)公章(原件备查)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询价文件:
(1)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如报价供应商为制造商)或第二类*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如报价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
(3)2020年6月1日到报价截止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20年6月1日到报价截止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领购询价文件经办人:
①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
②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
(6)投标登记表(网上下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间(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领购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1月27日15时00分
九、开标时间;2021年1月27日15时00分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