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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乐都区妇幼*中心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1 08:36:00 浏览次数:184
 海东市乐都区妇幼*中心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2021-1001
采购项目名称:乐都区妇幼*中心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180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无
要求磋商内容:乐都区妇幼*中心能力建设项目 ,其中:
*采购预算额度:160万元,远程会诊系统采购预算额度: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资质条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和所投*疗产品的*注册证或备案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和所投*疗产品的*注册证或备案证。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2、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法人*。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2月0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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