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资讯行业知识正文

长春中*大学附属*零星工程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1 08:19:23 浏览次数:215
 长春中*大学附属*零星工程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1、项目名称:长春中*大学附属*零星工程供应商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2021004;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4、入围家数:4家;
5、工程地点:长春中*大学附属*指定地点;
6、项目内容:零星工程;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验收标准及甲方验收标准;
8、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应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8.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8.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8.3施工单位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纸质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8.4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8.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8.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可提供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建筑类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7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信息应含被授权人及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
8.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
8.9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8.10供应商应出具本公司的无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8.11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外埠企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亦需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8.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8.13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0日至2021年01月22日,每日8:30-16:00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营业执照及“第8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投标人递交的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并扫描以PDF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为1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10、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21年1月29日13时30分。  
11、开标时间定于;2021年1月29日13时30分。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