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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邮政集团四平市分公司四平-山门环线委办邮路供应商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0 10:42:17 浏览次数:187
2021年度邮政集团四平市分公司四平-山门环线委办邮路供应商招标
1、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四平-山门(环线)委办邮路供应商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2.1项目概述:为满足采购人需求,现针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四平-山门(环线)委办邮路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2.2采购内容、采购预算、服务期限等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方式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四平-山门(环线)委办邮路供应商采购项目 四平-山门(环线)委办邮路供应商采购 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 236295元/年 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3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0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 用发 *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 *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3.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 在*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成交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
4、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4.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1)*副本;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信息。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登记及招标文件签收单”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PDF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1日13时30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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