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苏州湾东方创投基地42#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A2021-Q-C-001
项目名称:苏州湾东方创投基地42#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肆拾叁万元整(¥1430000.00),本项目的*高限价为 14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限价为138万元,设计费限价为5万元。磋商报价书中的工程施工费、设计费的报价均不得高于相应的*高限价,否则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 :
(1)项目基本概况:
工程规模:苏州湾东方创投基地42#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建筑面积682平方米。
项目地址:苏州湾东方创投基地
采购范围:苏州湾东方创投基地42#改造工程设计、施工 。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设计、施工要求:
①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苏州湾东方创投基地42#改造设计(包含内容:一楼大厅,二楼会议厅内装部分及配套的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门禁监控、会议音响灯光系统、电子屏布线等,不含二楼培训教室LED电子屏)
②按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组织施工;
③供应商应组织成立施工项目组,施工项目组至少应配置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至少各1名;
④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 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 家有关规定执行;
⑤施工工期:90个日历日(如遇不可抗力,经双方协商可延期);
⑥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4)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
(5)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二年。
(6)报价要求: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二、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A、合格响应单位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可以接受联合投标。
B、合格响应单位的特殊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2)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书,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响应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制定联合体的牵头人。响应单位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磋商,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磋商资格。
三、 参加磋商报名及领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1月26日(9:00-11:30;13:00-17:00)。
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 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
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企业公章不包括投标专 用章等企业专 用章。
四、 磋商时间:
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21年1月28日13:00~13:30
2.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月28日13:30
3. 磋商时间:2021年1月28日13:30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