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沈阳市第十人民*安装LED发光字等工程项目,项目招标单位为沈阳市第十人民*,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十人民*安装LED发光字等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沈阳市第十人民*
3.工期: 40天每延误1日按中标额的千分*扣款,不可抗因素及甲方原因除外
4.招标范围:沈阳市第十人民*安装LED发光字等工程项目
5.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6.质保期: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整体质保二年。
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应自觉*政府招标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投标单位需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
7.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请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原件以及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公章)请于2021年01月18日—2021年01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9日下午14:00分(拟定)。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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