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资讯行业知识正文

济宁*学院食堂餐厅对外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9 20:18:50 浏览次数:223
 济宁*学院食堂餐厅对外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001
2、项目名称:济宁*学院食堂餐厅对外委托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济宁*学院食堂餐厅对外委托经营项目:①概况:济宁*学院是一所国办高校,坐落于金乡县城区,学院占地115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教师150余人,在校学生2000余人,就餐人数约700人。学校食堂餐厅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共分二层,其中一层为学生食堂餐厅,建筑面积约1750平方米;其中二层为教工食堂餐厅,建筑面积约1750平方米。为深化后勤管理改革,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师生生活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食堂餐厅实行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食堂餐厅经营者;②学校提供基本满足食堂操作需求的设施设备,如排烟系统、储物柜、工作台、冰柜、消毒柜等,具体设施设备待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与学校共同商议确定。食堂厨房已通水、电、气,操作空间宽敞,并配有足够的桌椅,学校致力于打造*食堂餐厅;③食堂餐厅的水、电、气,价格根据政府定价执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按期结算。④为方便供应商管理,学校可提供部分经营者员工住宿处所,但水电费和住宿用具由成交供应商担负;⑤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饭、菜、自制面点、特色糕点和风味小吃、日常用品等。
5、经营期限:三年(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自行终止合同,例如学院搬迁等情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必须包含餐饮管理),并同时具备食品*品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包能力;
3、供应商须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供应商须遵纪守法,并能严格执行中国食品卫生法、中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因任何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有效年检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及授权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时间:2021年01月16日至2021年0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1年01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