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湖中街以西,丙五十路以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南部新城保障性住房剩余地块 润德•锦城)售楼处物业服务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招标,招标人为 长春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南湖中街以西,丙五十路以南;
2.2招标范围:南湖中街以西,丙五十路以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南部新城保障性住房剩余地块 润德•锦城)售楼处物业服务,面积约为1000 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3*高投标限价:390,271.98元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注:如果已办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则只需供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物业服务或者具有同等含义经营范围的公司;
3.3财务要求:遵守国 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6月1日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原件相关材料;
3.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3.9 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9日至2021年01月2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证明。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 2 月 8 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