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磋商条件
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2年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采购经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采购人为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2年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采购。
2.2项目概况:2021年至2022年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所负责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20万元以下的零星施工工程。可能涉及的工程有房屋的维修或修缮(具体以实际实施时的委托为准)。
2.3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2.4实施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所负责实施的项目辖区内。
2.5竞争性磋商范围:2021年-2022年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所负责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20万元以下的零星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维修、修缮等),采购人对入围单位不保证固定的工程,具体以采购人委托的内容为准。
2.6入围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自然年度)。
2.7其他:(1)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委托的施工任务完成后,采购人可对负责实施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安排后续的施工任务。评价不合格、不能满足项目及采购人需求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不再委托其开展后续施工任务。评价*、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人将继续委托其开展后续施工任务。
(2)单个项目的工期以采购人的单项委托为准。
(3)本项目共计入围3家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注册登记的证明材料。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注: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的,成立当年的可不提供。)
3.4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承担了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装饰装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二者*为准。
3.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了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装饰装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二者*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在采购人委托的单个项目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⑤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磋商小组评审。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01月20日至2021年01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提供下述资料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单位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的不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的*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9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