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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9 20:00:17 浏览次数:263
 临沧市人民*2021年-2023年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1、招标条件
经临沧市人民*研究决定,现委托对我院2021年-2023年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择优预选5家单位作为入围施工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临沧市人民*2021年-2023年零星修缮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2.2建设地点:包括临沧市人民*内老院区(南塘街116号)、临沧市人民*内新院区(西河北路1000号),以具体工程实施地点为准;
2.3工程投资:年度投资额低于400万元;
2.4服务期限:3年(自签订入围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5施工范围:老院区、新院区零星修缮工程、改造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发包人的施工任务书、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施工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符合相关国家质量验收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造成责任事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工程所在科室及相邻科室的正常使用,施工结束确保建筑垃圾清运完成。
2.8工期:以发包人的施工任务书要求为准
3.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中标内容,不得超出范围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2提供近三年(2017年度-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审计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 年的,提供自成立起对应年限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 09月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②项目负责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谈判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其他项目组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以外还需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1人,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或者劳动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网站截图时间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开标截止时间前)。
3.2其他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为,提供中国文书裁判网查询记录截图,截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以后(含公告发布当日)的日期。
(2)省外入滇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请查询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01 月18日到 2021 年01月2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 元/份,售后不退。
3.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除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外还应带以下资料:
1 *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2 *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6 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1年 01 月 29 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2021年 01 月 29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6、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9日09时00分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il: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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