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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海南岛战役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编制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9 19:19:54 浏览次数:269
 2021年度解放海南岛战役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编制招标
受海口市退役*事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解放海南岛战役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编制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解放海南岛战役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编制;
2、用途:海口市退役*事务局工作需要;
3、数量及分包:一批不分包;
4、简要技术要求及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5、采购预算金额(*高限价):¥31.00万元;
6、编制期:8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第 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或以上*书(提供*书复印件),资信(资质)专业需包含建筑及市政专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凭证或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提供基础信息中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截图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1、时间:2021年01月20日至2021年01月2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售价:¥5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3、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近六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响应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四、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 年 01月25 日 09 时 30 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 01 月25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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