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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昭通中心城市昭储19-44号地块概念性设计方案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9 16:43:33 浏览次数:189
 2021年度昭通中心城市昭储19-44号地块概念性设计方案招标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2021-ZT013号;
2.项目名称:昭通中心城市昭储19-44号地块概念性设计方案招标;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预算金额:45万元;
6.*高限价:45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完成为止;
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提供2017-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2017年以后成立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于2020年成立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下载的信用信息或“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1月19日至2021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2.方式: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售价:6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1年01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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