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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春快速路北地块台北阳光新区售楼处物业服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9 14:32:45 浏览次数:249
 2021年度长春快速路北地块台北阳光新区售楼处物业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快速路北地块(台北阳光新区)项目售楼处物业服务项目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2017101822010602001977号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恒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售楼处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快速路北地块(台北阳光新区)项目售楼处物业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快速路北地块(台北阳光新区)项目售楼处物业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2.4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物业服务或者具有同等含义经营范围的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有一项;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被*高人民*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精神,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受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9日至2021年01月25日,每日8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用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
(2)营业执照副本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本项目公告3.6要求的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对受理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前期pdf资料复印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9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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