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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城东加油站项目(储油罐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9 08:43:32 浏览次数:237
 远安县城东加油站项目(储油罐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字[2021]005号
2、立项批复文号:远发改审批[2020]188号
3、项目名称:远安县城东加油站项目(储油罐采购安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9.55万元
6、* 高限价:39.55万元
7、采购需求:采购92#/95#/98#汽油储罐3座,0#柴油储罐2座。具体规格明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制作、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5.2、具有油罐相关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4、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时在“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招标现场公布,评标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2日23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3、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开始时间:2021年2月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2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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