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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镇平县*气体专项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9 08:12:21 浏览次数:257
 南阳市镇平县人民* 院迁建项目和心脑血管综合病房楼项目*气体专项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河南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1100.0万元
本招标项目镇平县人民* 院迁建项目和心脑血管综合病房楼项目*气体专项工程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河南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镇平县人民* 院迁建项目和心脑血管综合病房楼项目*气体专项工程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HN-2020-091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该项目为镇平县人民* 院迁建项目和心脑血管综合病房楼项目*气体专项工程项目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含*氧气系统(不含液氧站)负压吸引系统及压缩空气系统。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范围为1#综合病房楼*气体系统,后勤保障楼*气体系统,**技楼*气体系统(不含液氧站设备)。
标段二:范围为心脑血管综合病房楼*气体系统(不含液氧站设备及氧气汇流排、不含压缩空气站和负压吸引站设备)。
2.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 家现行建设项目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所供设备的制造和安装符合国 家有关设备制造、安装的合格标准及规范要求。
3.质保期:2年(自主体工程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
4.交货期:依据工程进度在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5.招标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所需的货物购置、运输、保险、包装、检验、安装、调试、维保、验收、税金、总包方管理费、配合费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等,全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之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在相关网页查询结果截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3.资 质要求:
3.1.投标人若是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第 二类*经营备案凭证(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或第 二类*经营备案凭证以及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2投标人还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或维修)许可证(压力GC2级或以上资 质;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其它在建工程。
3.5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以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文件时间: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2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8:3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
2、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注意事项:
请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单位授权委托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等原件获取,留存2套装订成册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2 月7日9: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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