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对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园超市经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承租人进行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园超市经营招标项目;
2、项目地点: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内;
3、现有条件:招标人将学校食堂东南角场地作为校园超市经营场地,场所面积约为154m2,提供现有货架和销售柜,营业员住房一间,经营场地水电单独立表结算,承租人自行充值使用水电。承租人若需另行对场地进行装修改造,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必须提前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请示招标人,待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且装修必须做到“来修去丢”;
4、经营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场地、设备租金及支付方式:10000元/月,按月支付;
6、经营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按每月实际营业额的20%提取,每月初由承租人与学校进行完账务对接后直接扣除;
7、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中标人在签订校园超市服务合同时,以银行转账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人对项目的定位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所投项目的招标范围,且成立时间不得少于三年,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无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3、凡在以往承租经营类似项目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承租经营期间存在私自转租行为被查处的;
(2)截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仍连续或累计欠租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学校行政人员(指各科室正、副科长以上级别)亲属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招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和提交答疑的方式:
1、凡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8日起至2021年1月22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一)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并附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承诺函(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二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明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