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区域装修为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成交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工程概况与竞谈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区域装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盘龙路25号院,工作内容为院内主楼9楼、10楼办公区域的装修工程。
2.3 投资规模:本项目拦标价为1202705.4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竞谈范围:盘龙路25号院主楼9楼、10楼办公区域装修工程,具体为完成*终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终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6工期要求:计划施工周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装修工程施工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高 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建筑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等现行标准、规范及行业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 家及云南省现行建设标准、验收规范及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通过。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不划分标段。
2.9 分包要求:不允许。
3.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谈判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2谈判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3.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 家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缴费证明。
3.4业绩要求:谈判申请人近五年(2016-至今)至少承担过3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建筑装修装饰施工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
3.5信誉要求:(1)谈判申请人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参加本次竞谈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受到有关部门惩戒。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谈判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近三年无因谈判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谈判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惩戒”名单;未被列入“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谈判申请人提供声明函或相关网站截图。
3.6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采购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采购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3.7 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8本项目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4)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9日上午9时3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