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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春市第十七中学保安服务外包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8 14:46:04 浏览次数:216
 2021年度长春市第十七中学保安服务外包项目招标
1、受长春市第十七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长春市第十七中学保安服务外包项目”(采购编号:2021-CCFW0106)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2.1项目概述:为满足采购人需求,现针对长春市第十七中学保安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2.2采购内容、采购预算、服务期限等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方式
长春市第十七中学保安服务外包项目 保安服务外包 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成交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1)*副本;
(2)保安服务许可证;
(3)基本账户*许可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登记及招标文件签收单”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PDF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招标文件费用500元,过时不售,售出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9日9时30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il:ztg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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